时间:2023-06-04 19:53:43来源:法律常识
原创 周全 律师 沂水县周全律师工作室
2022-08-26 20:20 发表于山东
收录于合集#网购1个#买方所在地法院起诉1个
现在网购发达,京东、淘宝、拼多多等购物平台众多,还有很多不知名的购物平台以及其他网络渠道,在网购发生争议时,目前来讲,在专业的大网购平台购物的,出现纠纷能够比较容易的解决,毕竟有个7天无理由退货。
但是一些小众平台,或者其他网络渠道进行的“网购”出现纠纷时,没有了平台的约束,就很难处理,往往到最后就需要打官司。对于合同纠纷,一般的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作为沂水县的人通过网络从新疆和田购买了一百斤大枣,结果因此发生了比如大枣发霉变质、数量上缺斤少两等纠纷,这时候你想起诉,就要到新疆和田的法院去,这对于买方的消费者来说,距离产生的成本是不能承受的。
鉴于此,法律解释又针对网络购物作出了特殊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我们可以在消费者所在地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