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资深资讯:交通肇事案卷到检察院后,大学生车祸身亡

时间:2023-06-05 06:13:38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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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我打电话询问小陈近况,他说,目前每天在看书,已做好9月上大学的一切准备,并再次向我承诺,一定会万分珍惜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活。


听到他这么说,我很是欣慰。


今年3月,我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小陈是该案当事人。案情其实很简单,一场突然发生的车祸,不仅夺去了一个人的生命,也改变了两个年轻人的人生轨迹。


准大学生上班路上出车祸


2021年夏天,高考成绩公布,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考生小陈的考分未达本科院校的录取分数线,最终被一所大专院校录取。虽然不是特别理想的学校,但只要有学上,小陈依然非常高兴。


小陈出生在普通的农村家庭。父母在镇上工厂上班,家庭收入有限,小陈姐姐正在上大学,家庭支出不小。为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懂事的小陈决定趁着暑假到镇上一家工厂去打短工,挣点学费。但他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刚上班不久,一场严重的事故突然降临到他的身上。


2021年8月22日傍晚,小陈吃了晚饭,驾驶两轮电动车去上班。上路不久,天渐渐黑了下来。在经过一处临近村庄的路段时,小陈突然发现前面有一名男子拄着拐杖在慢慢向前走。


因为光线暗,小陈发现男子时,两人就只有四五步远的距离了。意识到危险后,小陈立即刹车,并紧急向左避让,但是电动车后视镜还是碰到了男子,小陈和男子随即双双摔倒在地上。


从地上爬起来后,小陈不知所措,慌乱中立即打电话给妈妈,并试图将倒在地上的男子拉起来。这时,附近听到声音的村民纷纷赶过来查看情况,并打电话报警。


很快,警察和120救护车先后赶到,受伤男子被送往医院救治。但遗憾的是,男子还是于2021年9月1日死亡。警方认定,小陈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当年10月20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小陈立案侦查,同日,小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案件办理期间,交警部门主持涉案双方进行调解。死者多年前离异,家里只有一个上大学的女儿小静,小静以被害人亲属身份与小陈一家商议赔偿事宜,最终达成谅解协议,小陈家赔偿小静31万元。但因其家庭经济困难,小陈家人提出先支付16万元,剩余的15万元分3年赔付,小静同意了,并当场出具了谅解书。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录取小陈的大学已经开学。因为刑事案件流程尚未走完,小陈面临的处罚后果也无法预料,小陈只得到学校办理了休学手续,在家等候处理。


诉还是不诉,听证会上有质疑


今年3月2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小陈移送到淮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虽然小陈案发时已满18周岁,但因为他当时是一名准大学生,根据相关规定,该案被移送到未检部门办理。


拿到卷宗,我的第一感觉是很替小陈惋惜。如果不是因为这起车祸,这时候的他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然而现在,他却整天在忐忑不安中等待处理。从小陈的笔录中可以看出,事故发生后,他的精神上一直处于极度紧张状态,曾一度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撞了人。


案件事实清楚,但怎么处理却让我犯了难。如果起诉,小陈至少被判处缓刑,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他就要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矫正,去外地上学面临困难;如果不起诉,毕竟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被害人亲属会同意吗?群众会认可吗?


我专门到办理该类案件数量较多的第一检察部,向该部检察官询问类似案件一般如何处理。他们表示,在以往的交通肇事案处理中,致人死亡且负全责的犯罪嫌疑人,都依法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没有不诉的先例。小陈是成年人,唯一不同的是,他具有准大学生的身份。


为慎重起见,今年5月18日上午,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召开公开听证会,就小陈是否适用不起诉听取大家意见。


听证员代表发表意见说,小陈属于过失犯罪,又是准大学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原则上同意检察机关对小陈作不起诉处理。


随后,他提出质疑:本案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死者只有40多岁,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赔偿额一般会在百万元左右,而本案只赔偿了被害人31万元,且还有15万元是分期付款,这对现在独自生活的被害人女儿来说,是不是有点不太公平?嫌疑人的悔罪表现是否来自内心深处?


小陈的父亲解释,自己在镇上工厂打工,妻子在村里给人帮忙,家庭收入比较低,家里同时有两个孩子上学,家庭经济负担重,事故发生后,先期赔付的16万元还是好不容易凑起来的,剩余的15万元实在拿不出来,正因为家里困难,小陈才利用暑假去打工赚学费的。


处理该案的交警也证实,因为小陈开的电动车,没有保险,所有赔偿都是小陈家负担,而小陈家经济条件确实困难,因此在主持调解时,考虑到小陈家的实际情况,确定了31万元的赔付金额,被害人亲属也表示认可,因此,双方才签订了赔偿协议。


针对听证员的疑问,我问小陈父亲,剩余的15万元3年还清,每年5万能否及时还款,小陈父亲当即表态,这钱一定会按时还,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会延误。对此,听证员们表示认可。




5月24日,淮安区检察院对小陈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女大学生申请司法救助


事实上,在案件刚移送过来的时候,我就关注到小静。由于其母早已组建了新家庭,父亲去世后,小静事实上处于孤身一人状态,而赔偿金又不多,小静以后的日子会有困难吗?


带着疑问,我电话联系了小静,得知她正上大三,父亲去世后,唯一的经济


前不久,小静向叔叔要钱花,叔叔却以钱被他用于别处为由拒绝了,她现在的日常支出,主要从母亲保管的赔偿款里支付。


听了她的话,我更心疼小静,告诉她,如果以后叔叔还是以各种借口拒不还钱,或者小陈家没有按时支付剩余的款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机关会全程提供法律支持。


为了帮助小静解决后顾之忧,我随后将小静的情况向本院控申部门进行了反馈,他们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到小静家走访了解,加强对小静的关注。


经控相关部门积极争取,6月7日,3万元司法救助金一次性打到了小静的银行卡上。收到钱后,小静激动地给我打来电话,连声表示感谢,说自从父亲去世后,这是自己遇到的最温暖、最感动的一件事,以后一定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将爱心传递下去。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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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肖玲燕 王丽 设计丨刘岩

口述丨张士海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

整理丨周敏 宋婷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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