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3:07:51来源:法律常识
9月18日10时48分,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指挥室接到总队指挥中心通知:注意发现拦截一辆号牌为豫RWW***的丰田轿车,该车驾驶人在京港澳高速公路755公里处发生事故后逃逸。
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接到通知后,迅速通知执勤民警何玉国、杨华两位民警出警,一个小时后嫌疑车辆出现,在京港澳高速郑州新区站被民警拦截,民警随即扣押了该驾驶人的驾驶证、行车证以及肇事车辆。
经查,驾驶人王某,河南省镇平县人,于2016年4月15日初次领取驾驶证,目前仍处于实习期,实习期截至2017年4月14日。
当日下午14时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谢敏、陈国旭到支队接收嫌疑人和嫌疑车辆。目前,该嫌疑人、嫌疑车辆已移交至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高速公路执勤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作者:曹源 编辑:代月月 审核:杨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