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3:56:27来源:法律常识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住院往往需要大笔医疗费用。这对经济困难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该如何尽快筹到这笔钱呢?
首先,你可以要求交通肇事方垫付。如果肇事方是事故的主要责任方,经济实力不错,一般都可以先垫付一部分医疗费。垫付方也不必担心垫付费用超出实际应承担的赔偿额,多付部分可以要求返还。
第二,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用。车辆一般都有交强险,有些车主还购买了机动车商业险。伤者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请求。如果保险公司拖延或拒不履行义务,伤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这里要注意,交强险医疗费用存在赔偿限额,不能超过1.8万元;商业三者险不受此限制。
第三,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四,向社会公益机构求助或购买交通人伤险。这些机构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或保险费,但服务也更为专业、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