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5:09:21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交管局获悉,为分析梳理重大交通事故的共性问题,汲取交通事故教训,省公安厅交管局对去年7月1日以来全省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深度调查。截至今年5月,已经完成深度调查30起,刑事立案10起,共对33名责任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人,交通肇事罪12人,帮助毁灭证据罪1人,此外,还有85名相关责任人被追究了行政责任。
省公安厅交管局建立了深度调查专家团队,广泛吸纳道路、刑侦、汽车、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协调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法制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形成优势互补,积极推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整改问题、消除隐患,通过事故深度调查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40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调查中共发现11家客、货运企业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1家企业违规装载、擅自放行严重超载的肇事车辆上道路行驶,2家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改装车辆。
客、货运企业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企业未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调查中共发现11辆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国家标准,肇事营运车辆均涉嫌违法挂靠经营,对车辆及从业人员“包而不管”、“以包代管”。三是未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管理。涉事旅游包车的卫星定位装置在事故发生时处于离线状态,运输企业的专职监控人员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四是危险货运运输管理不到位,运输过程中未配备持上岗合格证的押运人员。五是大型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监管缺失,车辆改装企业、销售企业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大型货车,未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治理。
在这些重大事故中,有14名机动车驾驶人存在超速交通违法;12名驾驶人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9名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同程度存在超员、超载;7人无证驾驶机动车;11辆机动车事故发生时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国家标准,2辆机动车已报废。
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违规装载、车辆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省公安厅交管局将及时通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应急管理等部门,并建立协同共治机制,定期对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彻底消除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紧盯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定期排查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满分未处理等安全隐患,加大对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客、货运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运输企业,强力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燕赵都市报 记者刘涛 实习生王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