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6:05:01来源:法律常识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可有些驾驶员
酒驾+肇事+逃逸
逃逸后竟然还……
11月3日凌晨,黔东南州凯里经济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凯里学院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但只有一辆黑色宝马车“孤零零”地停在行车道上,车辆尾部有严重的碰撞痕迹,一路散落着汽车零件,而驾驶员已不在现场。
民警立即调取了沿线卡口的监控视频,确定车主就是驾驶员张某雄。民警致电张某雄,请他立即回到现场配合交警调查。
张某雄开始答应,后来又说是弟弟肇事,需要民警接送,当民警问其位置时,张某雄竟辱骂民警,随后挂断。三分钟后,其居然再次回拨,辱骂近一分钟。
随后,民警找到了张某雄和其弟弟张某军,张某军说自己是驾驶员。民警对两兄弟都分别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张某雄结果为23mg/100ml,属饮酒驾驶。张某军结果为0。
随后,民警询问,张某军称自己凌晨接到哥哥电话,让其帮忙处理,其让哥哥先打车到自己小区,哥哥没找到小区,又接到民警电话,谁知哥哥竟辱骂民警。
最后,张某雄因侮辱他人已移交至黔兴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酒后肇事逃逸的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和第一百零一条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后
现场逃逸让他人“顶包”
隐瞒事实、逃避法律责任
甚至辱骂警察
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违法行为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
应主动承担责任,及时报警
切勿错上加错
转自黔东南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