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普及一下刑事案撤案后退律师费,周立波发律师声明

时间:2023-06-06 06:04:15来源:法律常识

今日周立波发布对莫虎“严正告示”,全文内容如下:

我在美国聘请的第一任律师莫虎昨天发了一个“严正告示”,现答复如下:

1. 美国法律已经为周立波案作了“无罪”的定性,莫虎声称其对“周立波这一刑事案件的定性深谙其道。真正的实情并非像周立波所说的那样”,请问莫虎律师,你这是在质疑周立波还是在质疑美国法律的公正性?读者们或许很期待所谓“真正的实情”。我只能说,美国法律界如果没有你这样的败类,会更加公正。

2. 莫虎声称“我在美国的人品、口碑众人皆知,岂容周立波肆意诽谤”。首先,我没有诽谤你,我痛恨的是陷害我的人,我诽谤你干什么?只是在讲述为什么要中途换律师时说了实话而已。

莫虎从2017年1月19日到2017年5月中旬,做过我的第一任律师。这期间莫虎只做了两件事,第一,出事第二天以5千美元将我保释出来。这个金额本身就已经说明这是一个简单的案子。第二,2017年4月7日第一次开庭时,莫虎申请延期审理。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案子,莫虎收了我们多少律师费呢?20万美元。

出事之后,我被警察扣留,需要马上找律师,由于我们在美国只认识莫虎,病急乱投医我太太就找到了莫虎,莫虎开口就要20万美元律师费,而且要一次性提前支付。事实上,莫虎正是利用中国客户对美国法律的不熟悉经常对客户敲诈勒索,吃了原告再吃被告,事后又被客户告上法庭的事情时有发生。当年桑兰告刘国生案,莫虎担任刘的律师,对刘敲诈勒索,事后刘国生起诉莫虎要求返还天价律师费。

这次对我们也是故伎重演,更加无法容忍的是,为了讹诈更多律师费,莫虎故意将案子复杂化,欲将本该撤案的案子拖入陪审团审理阶段,并诱使我太太签下一旦案子进入陪审团审理阶段就继续追加50万美元律师费的协议书。

我本来一直以为口口声声以朋友相称的莫虎是免费为我辩护,万万没想到这个莫虎为了赚黑心钱竟然置起码的律师职业道德于不顾,不惜将客户推向更复杂的法律程序之中进一步折腾客户。忍无可忍之下,我终于决定更换律师,事实证明,这是周立波此生此世做出的最明智的决定之一。随后我们聘的第二任两位律师的律师费加起来是5万美元,后来因为按照美国惯例需要一位出事地区即拿桑县的律师,所以又增加了一位纽约著名的大律师,这三位律师的律师费加起来,只及莫虎律师费的一半。而且案子没有走入陪审团审理阶段就提前撤案了。

顺便说一下,我在昨天发出的“周立波案元凶有惊人背景”一文中提到的“但出事后的第二天,即2017年1月19日,就有某华人律师通知某某将枪支转移(有证据证明),而且还收了某某3万美元现金。”这位收取某某3万美元现金的华人律师就是莫虎。出事后,莫虎从我这里收律师费,作为我的律师又从加害于我的某某处再收保护费,为保护某某又反过来折腾周立波追加律师费,再回到某某处又捞一大把。请问莫虎,你做人的良心何在?做律师的职业道德何在?面对这样一只恶虎,大家想想看,我如果不换律师,终究会是个什么下场,想想都后怕,怕,怕……

莫虎讹诈客户律师费,已经严重触及纽约律师监管协会的相关道德章程,我的现任律师已经得到纽约律师监管协会的回复并发函给莫虎,函件中有一句话:“我附上了我们从该领域的专家麦克多诺先生那里收到的道德观点的副本。根据他的分析,我们认为以前支付给你的大部分律师费必须退还。”莫虎你明白自己的处境了吧,我一点也不担心被你讹诈的20万美元不被退还,你不敢不退。但你还必须担心你的律师资格会不会被监管部门吊销。

3. 莫虎恬不知耻地声称:“我在美国的人品、口碑众人皆知……周立波利用敏感时刻,恶意挑拨中美关系,玩弄无间道。”

多年来,莫虎以所谓“纽约警察局副局长”的华而不实身份忽悠不懂美国司法管理体制的中国人,成为专“吃”中国人的披着中国人皮的美国恶虎。事实上,莫虎当年只是在警察局名誉挂职,他根本没有加入过警察队伍、没有任何一个警察都必须拥有的警察编号。靠着这么一个不能穿警服的虚职,多年来莫虎欺骗了多少中国民众甚至官方。每个与你打过交道的中国人、聘请你做过代理律师的中国人,都非常熟悉你的人品和口碑。与你接触之后,从你的德行,我们都感到美国司法的黑暗和失望。破坏中美两国人民感情的恰恰就是你莫虎。

所幸的是,周立波是有祖国的人,中国人民的政府只会保护中国人民,你只能指望美国政府保护你。我揭发你,是为了提醒更多国人不要继续上当受骗。你把我对你的揭发故意歪曲到“恶意挑拨中美关系”的政治高度,你的卑鄙无耻可见一斑。想打中美关系牌,指望有关部门出面保护你打压周立波,你太小看我们中国政府了,难怪你一贯把中国客户当成待宰的羔羊,堂堂的中国政府岂能被你莫大骗子忽悠。在此呼吁所有被莫虎律师讹诈过的当事人,不要沉默,都到我的新浪微博揭露其恶行,让我们看看这个莫虎的真面目,以保护更多华人免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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