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1:04:37来源:法律常识
开庭20分钟并当庭宣判,庭审结束30分钟送达刑事判决书。
昨日,涪城法院首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效审结一交通肇事案。
5月6日上午10点,涪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盛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同意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盛某犯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具有自首、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减轻、从轻处罚情节,遂当庭依法判处被告人盛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本案从开庭到判决仅用时20分钟!
庭审后,承办法官首次适用表格式简式裁判文书,在30分钟内完成了刑事判决书的起草签发印刷,并送达给被告人及公诉机关。
该案系全区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刑事案件,同时配套适用简式裁判文书,从审理到判决送达用时不足1小时,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