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8:32:10来源:法律常识
元旦假期,一辆轿车行至津沧高速公路时突然撞上路中护栏。高速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帮助事故车辆驾驶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2020年春运即将开始,公安交管部门在此给广大驾驶人送上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礼包”,提示广大驾 驶人,车辆发生故障需要停靠时,应在车后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俗称“三角牌”),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1月1日16时许,公安交管高速公路一支队津静大队值班交警孟凡亚接到报警求助电话,通过询问和调取实时监控,他很快确定事故地点位于津沧高速公路沧州方向13公里700米处。孟凡亚立即联系清障车,与事故交警一同火速赶赴现场。同时,在交警津静大队大队长刘伟的指示下,正在津沧高速公路公路沿线巡查的交警马翔、辅警袁铭辰、刘勐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交警到场后发现,闪着危险报警灯的事故小客车正停在一车道内,未做任何安全防护,好在车上无人员伤亡,且车损并不严重。但当时天色已黑,而且时间已经进入津沧高速公路的车流高峰期,右侧不断有车疾驰而过,一旦后车驾驶人没能及时躲避事故车,一旦发生追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交警见状,立即将警车停到事故小客车后面,以警示后方来车,又迅速将锥桶、爆闪灯等设施在车后150米处摆放好,确保安全防护到位。交警与该车驾驶人进行简单交谈,核实事发过程为单方撞损高速公路护栏,随后交警对事故车辆进行了仔细检查,排除隐患后,协助驾驶人将车辆推入应急车道内等待救援。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报警。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车,或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驾驶证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一次记12分。
“车里有三角牌,心里一慌就忘了拿出来。”事故小客车驾驶人如是说。高速交警介绍,因遇事故或车辆故障等情况后停车未按规定放置警告设施,容易导致后车观察不清,再次引发的致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临近春节,高速公路车流量呈增大趋势,驾驶人不应疏忽这项法律规定。
车辆只有在发生故障或事故的情况下,才能在高速公路上临时停车,而停车时必须做到以下安全措施:一是将车辆完全停在应急车道内;二是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俗称双闪灯);三是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故障车警告标志牌;四是车上人员下车,迅速转移到右侧护栏外的边沟内,并抓牢护栏;五是迅速报警。当事人违反上述5项之一,都属于存在过错行为,一旦发生二次事故,就要承担一定事故责任。
追尾事故中,一般前车驾驶人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在前车停车但未按规定放置警告设施致后车观察不清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前车驾驶人至少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其中,未放置警告牌和放置距离不到位两种情况,都包括在未按规定放置警告设施的范围内。(焦轩 刘媛 吕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