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2:07:57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主要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一方在住院治疗,或是出院康复疗养期间,因不能工作而产生的工资损失,需要由造成伤害责任一方赔偿的费用。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在不同的地区是完全不同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赔偿责任,是按照在机动车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的比例来分摊的,如果属于车主的全部责任,需要车主全额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购买了机动车交通强制责任险和第三责任险的,在机动车责任险保险赔偿限额范围之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
车主没有购买第三责任险和交强险的,由车主或是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超过保险赔偿规定限额的,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赔偿限额赔偿之后,超出的部分由车主或是驾驶人负责赔偿。
误工费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赔偿项目之一,在这些赔偿费用中包含了住院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伤残赔偿费用、护理依赖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诉讼费用、伤残鉴定费用等。
在这些费用中有几项费用不属于保险的赔偿范围,比如医疗费用中超出医保目录的医药费,需要车主个人承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是不予赔偿的,其他的费用包括误工费等,都是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在总的赔偿费用只要没有超出第三责任险和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范围,都应当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误工费的计算,如果是有工作单位的,是按照单位领取的月工资计算为日工资标准进行赔偿,需要单位出具本人的工资收入证明或是银行流水;如果本人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赔偿标准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赔偿标准执行。没有固定工作的,误工费在重庆是按照每天100元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各地都是有明确的规定,只能按照当地规定执行,保险公司有专门的计算公式,争议比较大的主要是误工费的补助天数。如果从发生交通事故到出院来计算,这段时间是没有争议的,毕竟从住院到出院,医院都是有记载的,争议最大的是出院以后怎么计算的问题。
出院以后医生都会出具休息观察证明,所以有的地方在计算误工费时,是从发生交通事故当天开始计算,到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规定的休息天数结束为止,但这种方式有时不被保险公司认可。
在交通事故的赔偿处理过程中,有明确标准的比较容易协商,争议最大就是赔偿天数,护理费用赔偿的天数,伙食补助的天数,护理依赖的天数、伤残等级、残疾辅助器具的赔偿价格和具数等。
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伤者一方都会通过起诉的办法来解决争议,在起诉的过程中都会要求进行伤残鉴定,起诉到法院的伤残鉴定,一般是在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具体在哪一家机构进行鉴定是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双方到场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
在伤残鉴定的项目中,对于争议比较大的项目尽量纳入鉴定范围,比如除了伤残等级的鉴定以外,还要鉴定是否有护理依赖,是否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单价是多少,赔偿多少具;误工费赔偿的天数,护理费赔偿的天数,伙食补助费补助的天数等。
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法院采信的几率是比较高的,像误工费的补助天数等,基本上都是按照鉴定报告的天数来执行。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产生的误工费属于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赔偿的范围,在保险责任限额赔偿范围之内的,误工费是由保险公司来赔偿的。超出保险限额范围之外的赔偿费用,包括误工费在内,就需要车主个人支付一部分;由于保险公司是打包支付的,车主个人支付的部分不完全是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