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9:30:28来源:法律常识
序言
离婚,有双方自愿的,也有单方面的。在单方面的时候,不能协商的情况下就会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但是在诉讼离婚中,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第一次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
NO.1 诉讼离婚几次可以离?
符合条件的,起诉二次基本上法院会判离。
1、如果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次也可以离婚;若第一次被判决不予离婚,半年后再起诉,第二次基本上都会判决离婚。
2、一审在六个月内结案,二审在三个月内结案,离婚案件一般会短一些,一审两三个月结案了也是正常的。
3、可以委托别人起诉,也可以全权委托律师代理,但开庭时委托人必须出庭(特殊情况除外)。
NO.2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只开庭一次。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NO.3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以案释法:
案情简介:
原告(江某)被告(洪某)系初中同学,双方在高中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后来双方都在南昌读大学。原被告 2016 年 7 月 26 日在婺源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17 年 3 月 1 日生育儿子洪小某。现原被告因被告与原告父母之间的矛盾问题以及双方经济方面不信任问题,导致感情已经破裂。
第一次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系初中同学自由恋爱且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并生育小孩,感情基础较好,婚后亦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审理中原告称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现原被告所生小孩均未成年,双方对待婚姻更应慎重。综上,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本院不予准许。
第二次调解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洪某同意与原告江某离婚;
二、婚生子洪小某由原被告共同抚养,抚养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三、位于南昌县某处房产归被告洪某所有,剩余银行按揭贷款由被告洪某偿还,被告洪某补偿原告江某人民币 22 万元(其中 3 万元为归还江某父母的债务,由江某负责归还),此款分四年付清,其中 2022 年底支付 5 万元,2023 年底支付 5 万元,2024 年底支付 6 万元,2025 年底支付 6万元;东风日产小型轿车归被告洪某所有;双方各自名下其他财产及个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四、案件受理费 300 元,减半收取 150 元,由原告江某承担。
总结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此案件为江西希君律师事务所的真实案件,原告第一次起诉,但无判决法定离婚的理由,且被告不愿意调解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但是由于原告离婚意愿很强烈,在被告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原告坚持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原告顺利拿到了离婚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