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1:43:10来源:法律常识
总结1:关于时间的考点
0小时/立即/同时/当场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5.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自作出立即生效。
1小时
24小时
2日/48小时
1.专利权侵权起诉前申请停止,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日起48小时内做出裁定,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延长 48小时。
⒉.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3.人民法院接受证据保全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保全的,立即执行。
3日
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修改时间: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书面通知。
2.招标人自收到异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评标结果)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日
1.自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2.终止招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撤回投标: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日
1.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10日
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在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后10日内到原发证(安全许可证)机关办理变更。
15日
1.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书面通知。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4.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
6.重大、较大、一般事故,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 15 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 30 日内做出,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最长不超过 30 日。
7.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 15 日;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 10 日。
9.上诉期: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
10.行政诉讼:可以在行政复议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起诉。
20 日
1.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20 日。
1 个月/30 日
1.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在工商变更手续后 1 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3.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的 1 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 变更手续。
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5.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 1 个月内予以追认,经追认后,合同有效;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 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7.劳动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
8.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 30 日/3 日(试用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解除。
9.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 门报告,可裁减人员。
10.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可在 1 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11.一般事故伤亡人数补报时间:30 日内。
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13.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 30 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14.特别程序案件,一审终审,立案之日起 30 日内审结或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审结。
15.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 认调解协议。
16.第二审法院审理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 30 日。
2 个月/60 日
1.劳动合同期限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
2.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 2 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3.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的人民政府批准,可适 当延长,最长不超过 60 日。
4.申请行政复议时间:应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一般自受理起 60 日内作出 决定。
3 个月/90 日
1.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 3 个月,若超过 3 个月,应另行加收保险费。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3.施工企业应当于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原颁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4.企业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
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 3 个月。(资质撤回)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3 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 3 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7.发包人原因无法按规定期限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90 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8.一审简易程序:自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审结。
9.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 3 个月。
120 天
1.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两个及以 上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6 个月/半年
1.保证期间: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
2.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 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3.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 6 个月至 3 年,并不得低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
4.招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 6 个月;依法限制其资质(资格)方 面的决定,限制期限长于 6 个月,公告期限从起决定。
5.3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
6.劳务派遣中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的岗位。
7.租赁期限 6 个月以下,可以不书面,6 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 租赁。
8.施工单位至少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9.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 6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10.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 6 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11.一审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审结。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6 个月,还需延长,报请上级人民法 院批准。
12.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期间: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
13.未经行政复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6 个月内起诉。
7 个月
1.对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1 年/12 个月
1.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 1 年内不 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1)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 1 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1 年。
5.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6.缺陷责任期一般为 1 年,最长的超过 2 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8 个月
1.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最长为 18 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 起计算。
2 年/24 个月
1.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 2 年的不予注册。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2 年。
4.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2 年。
5.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 2 年。
3年
1.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 门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申请人 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2.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 3 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须符合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 始注册。
3.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应当在期满前 30 日/3 个月申请延期。
4.因非执业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3 年的;在申请注册之日前 3 年 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不予注册。
5.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 3 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 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6.优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 3 年。
7.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 3 年。
5年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5 年。
2.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5 年的不予注册。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 5 年。
10 年
1.实用新型保护期限:10 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商标的有效期: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 12 个月内申请续展,在 此期间仍未续展,可以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
3.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 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劳动者要求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2 年
1.高收入群体的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超过 12 年。
15 年
1.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15 年。
20 年
1.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20 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20 年的,法院不予 保护。
50 年
1.公民的作品,著作权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终生及死后 50 年;法人、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的财产权保护 期限为自首次发表后 50 年,自作品完成后 50 年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65 年
1.年龄超过 65 周岁的不予注册。
总结 2:百分比
1.5%
1.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市政公用、冶炼、机电安装、化工石油、港口与港航、公路、通信工程 1.5%。
2%
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但最高不得超过 80 万元人民币。
2.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房屋建筑、水利水电、电力、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0%。
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 2%。
2.5%
1.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矿山工程 2.5%。
3%
1.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 3%。(一建考点,二建可忽略)
10%
1.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2.经济性裁员人数:需要裁员 20 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 20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10%以上的。
3.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 10%。(一建考点,二建可忽略)
20%/五分之一
1.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2.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 款或者解除合同。
3.节能: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 20%。
24%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的 24%,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2.借款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 24%为限。
25%
1.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5%。
2.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 25%。
30%
1.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 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 用和回收率大于 40%。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在利用率,力争再利 用率大于 50%。
2.节材:图纸会审时,应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内容,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 30%。
3.节水: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 30%。
4.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 得低于该非用总额的 30%。
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 30%。
4倍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4 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 利率 4 倍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50%
1.外资建筑业企业允许承包下列工程:…(3)外资等于或超过 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以及外资少于 50%, 但因技术困难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 建设项目。
2.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非 用总额的 50%。
三分之二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5 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 数的三分之二。
70%
1.应就地取材,施工现场 500Km 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 70%以上。
80%
1.项目负责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80%。
90%
1.节地: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 90%。
2.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的总额的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