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2:22:10来源:法律常识
12日晚24时左右,晋江交警接到警报称,在磁灶印刷基地附近,一辆重型箱式货车碰撞一辆白色小车的交通事故,在民警赶往现场途中,报案人又打电话销案,表示双方已自行协商。民警觉得事有蹊跷,便继续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辆重型箱式货车尾部紧贴着后方一辆白色的小轿车,白色小车车头有轻微刮碰的痕迹,双方仍在协商中,报警人(货车驾驶员)声称自己姓王,温州人。事故发生时,因自己操作不当导致货车后溜而撞向后方的白色小车。在民警让其提供证件时,王某支支吾吾,拒绝提供证件。
经民警调查后,发现肇事者身份信息造假。肇事人姓颜,永春人,该事故发生后,颜某与小车司机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颜某便报了警,之后才想起自己无驾驶证便急忙打电话取消。然而,颜某的这一举动却暴露了自己,还是让心思缜密的民警抓获了其无证驾驶。之后民警对其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无证驾驶的行为处于拘留7天、罚款1500的处罚。(通讯员:卓雪蓉、黄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