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20:02:05来源:法律常识
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王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几个月前王女士开车带母亲从朝阳某医院看完病回家的路上,被侧后方一辆轿车追尾,王女士的车辆右后部车身被撞坏,自己也因此受伤入院治疗,耽误了工作。王女士向对方车辆的车主要求赔偿却遭到拒绝,王女士无奈求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近日成功帮助王女士维权胜诉。
几个月前的一个工作日,王女士向单位请假,开车带七十多岁的母亲前往朝阳区某医院看病。从医院出来时已是下午时分,王女士驾驶车辆在东四环上行驶时,路过某处路段根据路标指示向右侧车道变道。王女士打开右转向灯后,从后视镜中观察右后方,没有发现车辆,于是减速并向右侧车道变道。此时有一辆小轿车正从王女士后方高速驶来,紧接着双方车辆发生碰撞。王女士身体刮擦受伤,车辆右后方被撞坏。
事故发生后,王女士向对方要求赔偿却被拒绝,于是双方报警。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某大队到达现场后,以王女士有在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过错行为为由,认定王女士负事故全部责任。
王女士随后到附近医院处理伤情,并将车辆送去维修。回家后,王女士仔细回忆事发经过,觉得对方极有可能存在超速行驶的情况,因此对方应当承担一定责任。于是王女士再次要求对方赔偿,但是一直沟通无果。无奈之下,王女士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张莹律师求助,希望冠领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详细分析案情后,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王女士与对方车主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并因赔偿事项产生纠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双方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王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诉讼,起诉对方车主和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
其次,关于王女士承担的事故责任。虽然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王女士负全部责任,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因此,王女士可以申请法院调取事发地监控视频,用以证明对方车主在事故发生时具有超速这一过错,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最后,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王女士可以向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主张因发生交通事故,而使自己受到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医疗费、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等。
王女士十分赞同冠领律师的建议,并委托冠领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并作出判决,确认对方车主应对事故负40%责任,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王女士相应比例的修车费、医疗费、交通费。至此,冠领律师代理王女士维权获得圆满成功。
(除办案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