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立了案怎么办,发生事故跑了又回来了算逃逸吗

时间:2022-10-24 22:17:04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的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试图一跑了之,以为可以“溜之大吉”。殊不知,这种逃逸行为不仅难以逃脱交通事故责任,反而还会因为逃逸而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一场“戏剧般”反转的车祸

   近日,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仅用4小时就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6月12日凌晨1时22分许,该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人报警称,在华侨农场路口躺着一人,疑似已经死亡,请调查处置。

  接到指令后,该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初步判定为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6·12”专案组连夜分析研判、追踪侦办。随后,侦查组兵分三路,一组负责走访附近群众,沿路寻找目击证人;二组负责视频监控筛查;三组负责联系报警人了解情况。

  经过4小时调查,专案组最终将目标锁定最初报警称“自己是过路人”的一名男子。

  凌晨6时许,经讯问,肇事嫌疑人茶某良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事发时,自己因酒后驾车肇事没有报警。为毁灭证据,自导自演一场车辆追尾事故,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后因内心不安,茶某良又重新返回事故现场,并谎称路人拨打120急救电话。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夜晚,他撞车后逃跑了……

  近日,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黄泥河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驾驶人陈先生报警称,其停在黄泥河镇发祥小学路段的车被撞,肇事驾驶人已逃逸。接到指令后,该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到达现场,经过民警仔细勘查后发现,现场只留下陈先生车上的保险杠碎片,再无其他有价值的线索。民警随即调取周围监控,发现案发当日20时许,一辆三轮车撞到陈先生的车后逃逸,该驾驶人身穿迷彩服,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车。因事发时已是深夜,没有目击证人,周边监控画面模糊,只能看到逃逸者大概轮廓,给侦查破案带来困难,民警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决定扩大排查范围,从周边村庄调查是否有与该案车辆符合的三轮车。

  6月9日,该中队辅警经过贵州省兴义市威舍镇青龙村时,发现前方正在行驶的一辆无号牌三轮车与肇事逃逸车十分相似,便立即向民警汇报。民警驱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经讯问,肇事嫌疑人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

  原来,案发当晚,高某在黄泥河镇干活结束后打算回家,行驶至黄泥河镇发祥小学路段时,由于夜间行车视线不好,刹车不及时,撞上路边停放的一辆小轿车。事发后,因害怕被交警处罚,高某慌忙驾车逃离现场。

  至此,这起肇事逃逸案成功侦破。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

  肇事逃逸后要承担以下责任:

  1.会被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承担全责:一般来说,肇事后逃逸的一方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吊销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并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属犯罪加重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车撞人后,广大驾驶人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 

来源:交通安全周刊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