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4:23:12来源:法律常识
驾车撞坏道路公共设施,应马上报警,并承担相应责任,但却有人凌晨驾车撞坏道路限高设施后,不仅不报警,还逃离现场...
2022年8月3日17时
西安公安交警长安大队引镇中队接到一起报警称:当天15时许,村中一处限高设施被过往车辆撞坏后,车辆逃逸。
接到报警后,民警马上到达现场进行了细致的现场勘查,在查看了大量的监控资料后,锁定一辆黄色轻型新能源货车,该车通过时货箱撞上限高栏,造成限高栏受损。
发生事故后,驾驶人见四周无人,抱以侥幸心理驾车离开。
民警根据监控显示内容,通过车牌精确查询后发现,该肇事车辆系西安市某车辆出租公司所属车辆。经拨打该公司预留电话,发现该电话系车辆经办人,现已离职,线索由此中断。后经民警前往公司驻地,通过公司调度得知该车辆于事发之前已转租给个人使用,几经周转后最终找到肇事司机,案件24小时内告破。#西安头条#u0002
报警人送来“交警显神威,心中为人民”锦旗赠与办案民警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