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8:30:10来源:法律常识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榆阳区法院在上级党委、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结合实际,找准切点,把握尺度,勇于创新,法官员额制等各项司法责任制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012年以来,榆阳区法院受理案件急剧上升,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全院受理案件从4467件上升至20032件,成为全市受理案件最多的法院,居全省基层法院前三,一线法官人均办案由82件上升至314件,最多达618件,这与人员涨幅仅为2.5%形成鲜明对比。
思则进,破则立。面对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和审判压力,只有改革才是唯一谋求发展之路。为此,该院牢固树立“早改早发展,早改早受益”的思想观念,积极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
2016年8月22日,在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榆阳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落实法官员额制、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落实院庭长办案制、成立专业法官会议、建立全院“大速裁”机制等新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推进,稳步落实。
“先考核后考试”,落实法官员额制
该院在严格落实省法院《关于员额法官遴选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政治标准、独立办案年限等“硬杠杠”的同时,结合实际,科学研究,大胆创新,在遵循遴选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申请入额的审判人员采取“先考核后考试”的方式。这一做法更好地贯彻了员额法官遴选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得到了法官干警一致赞同和认可,取得了员额制改革关键性胜利,被上级法院充分肯定。
截至目前,全院两批次顺利通过申请、审查、考核、考试、公示等程序入选员额法官共计63名,彻底剥离了综合行政与审判业务双重性,突破了旧有的司法资源配置,最大化确保法官回归审判一线。
“大团队、小单元”,落实新型审判团队建设
以全院为整体,打破庭室人员配置,按照“以案定员、以员调编”的原则,依据近两年各业务部门受理案件数量,结合该院标准案折算办法,将院庭长一并分配至各合议庭中,根据办案任务,配置办案人员。组建以庭、局为框架,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3+6+N”新型审判执行团队。其中审判长、执行长实行一年一考核制,由资深法官竞争上岗,择优选任,不称职者退位让贤,突出能力,动态管理,形成榆阳法院特色的“大团队、小单元”工作机制。
制定法官年办案量,落实院庭长办案规定
该院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出台了《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要求院庭长积极落实办案制度,回归审判一线,亲临审判实践,主动挑担,率先垂范,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同时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了《院庭长及一线法官年办案量实施方案》,动态测算,规定了院庭长年办案量。并建立落实院庭长办案通报制度,以及《法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实行定人定案,定量定责的考核办法,推动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
改革以来,该院院领导共计收案9208件、办结8913件,最多结案519件。
放管结合,落实司法责任制
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的新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制定《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规定》,蜕去行政化,趋向扁平化,逐步放权,率先尝试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将权力下放至承办法官,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专业法官会议规则》,打破庭室,除去职务,择优选任,按类成立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4个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提供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咨询意见。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权实施办法》,实行院庭长对案件线上实时数据监督管控,线下随机抽取评查、一案一记录,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质效不下降。
“大速裁”机制,落实简案快办
按照案件繁简分流的要求,贯彻“简案快办、难案精审”的工作思路,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了 “2+5”速裁团队,集中办理简单的民事、刑事案件。各业务庭全面推行,结合各自案件特点和难易程度,进行案件繁简分流。案件动态分流,将增幅快、压力大的业务庭案件,向其他案件业务庭平衡分配,按照速裁细则,宜调则调,宜判则判。成立速执团队,采取集中专项执行活动,提高执行效率。通过全院“大速裁”机制,实现简单案件“速转、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速执”。
榆阳区法院将始终如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配套措施改革,让改革激发更多活力,释放更大效能。(白丽 记者:张建伟 董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