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0:58:05来源:法律常识
25岁的刘全穿着一件扎腰衬衣走进深圳南湾交警中队,同行同事袁甲完全没有察觉到他衣服中藏着一把折叠匕首。
在办公室一楼的事故处理室,刘全、袁甲与王直及其妻子、女儿,就一起交通事故第二次进行协调。四天前的10月22日,刘全驾驶的货车与王直的小轿车刮碰,交警判定刘全全责。但赔偿事宜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突然,袁甲拉开门,狂奔而出。在打开的那扇门内,刘全拿起匕首直刺王直,后追刺王直的妻子和女儿,致三人死亡。目前,刘全因嫌疑故意杀人罪被批捕。
▲案发地点深圳南湾交警中队一楼的事故处理室。 受访者供图
利用民警出门间隙 藏刀凶手突然作案
今年10月26日晚,家住深圳的王小飞从当地派出所得知,当日下午其父亲王直、母亲张娟和妹妹王雪在南湾交警中队遭人持刀捅伤致死。
案发前,父亲等3人正在交警中队与一名肇事司机协调交通事故赔偿事宜。
10月28日,他在警方的安排下查看了民警执法记录仪录像和一段门口的监控录像。
王小飞回忆执法记录仪画面时说,“警察出门往电梯走,不一会,视频里听到了尖叫声。”他称,另一段门口的监控视频则显示,警察走出门口后不久,袁甲和王直一家三人陆续逃出事故处理室。“我妈跟妹妹逃向楼梯一侧,我父亲捂着脖子满脸是血往大厅走。” 该说法随后得到深圳警方证实。
12月4日,深圳公安局回应称,在一楼办公室26分钟的协商过程中,双方对赔偿数额的履行方式始终未达成一致,在民警离开办公室开事故认定书后约19秒,刘全突然拿出藏在身上的一把折叠匕首,将王直、张娟和王雪先后捅伤。
袁甲证言称,当时交警出门以后,室内5人均未说话,他余光看到刘全拿出刀朝王直刺去,吓得拉开门就跑。“我意识到大事不妙赶紧出来叫警察。”袁甲在跟家属告知情况时也称,他直接跑到了院子门口,身边有警察冲进去,里面再发生了什么并不清楚。
▲刘全杀害王直妻子和女儿的楼梯间。 受访者供图
40余秒连捅3人 刀刀致命
“案发非常突然,用时极短"。深圳公安局回应称,视频显示,当日15时22分30秒,民警离开事故处理室;22分44秒,隔壁大厅接待窗口座位上的辅警起身查看;22分51秒,袁甲(刘全同事)跑出事故处理室;22分56秒,张娟跑出处理室;23分07秒,刘全追着王雪跑出处理室门口;23分11秒,王直走出处理室;23分39秒,民警去拿盾牌和钢叉。凶手行凶过程仅40余秒,民警、保安员合力将嫌疑人控制用时约91秒。24分33秒,前台辅警先后拨打120、110电话;36分 19秒,即报警后约11分46秒,3辆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到达案发现场,并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深圳警方介绍案件经过时说,民警出门后,室内并未发生争吵。当时,刘全将门关上,掏出折叠刀刺向王直的脖子,扎了几刀,母亲冲过来抱住凶手,三人倒在地上,刘全站起来追捅张娟和王雪。刘全拿出刀扎王直时,袁甲已出门叫人,两名保安来到事发办公室门口。刘全追张娟母女二人出门时,遇到两名保安。但两保安手中没有器械,便跟上刘全,并在负一楼拿了一把扫帚和棍棒向刘全逼近,此时张娟母女二人已经倒在血泊中,刘全正在继续补刀。办公室门口,王直捂住脖子出门倒在大厅。二楼的民警一边呵斥嫌犯,一边从装备室里拿出盾牌和钢叉,合力将刘全控制。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一名急救科医生回复家属询问时说,当日他赶到现场时,在大厅内和调解室外的楼梯间分别发现一男二女3名刀伤伤者,经现场检查已经死亡。他称,三名死者血液已经凝固,四肢关节已僵硬,初步判断死亡十分钟以上。急救病历显示,三人伤口多在颈部和头部。警方透露,三人死因均为失血过多。
该医生回忆,当时,在楼梯间的两具女性尸体旁,嫌疑人瘫坐在角落,一把15厘米左右的匕首丢在一边的地上,两名警察使用钢叉对着嫌疑人,呵斥他不要动。随后将嫌疑人控制。
▲王直家属收到的刘全故意杀人案立案告知书。 受访者供图
事起轻微交通事故 曾请求走保险赔偿遭拒
此次办公室内的协调是刘全和王直一家三人第二次参与调解纠纷。
10月22日10时48分许,王直报警称其驾驶的轿车(奥迪A6型)与刘全驾驶的货车(庆铃轻型厢式货车)通过一路口时,发生刮碰事故,货车离开现场。事故现场视频显示,事发后,刘全所驾货车继续前行离开现场,没有急刹车、急加速,未停车或下车查看。轿车司机王雪下车查看,王直记住货车车牌号报警。
此后,南湾交警中队联系到刘全,他表示对事故并不知情,愿意配合相关情况。当日14时许,刘全、王雪及其父母陆续来到南湾交警中队,工作人员了解事故情况后,认为事故属于轻微交通事故,且不能认定刘全逃逸,随即指导当事人进行协商。双方同意,分别提交了书面陈述材料,因王直家属有事,且车辆尚未定损,双方互留联络方式后离开交警中队。
深圳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监控显示,第一次协调双方面对面接触了13分钟,在第二次协调前,刘全和王直通过短信和微信沟通。
深圳公安局回应称,10月22日至25日,双方互留电话后,刘全与王直在手机上展开了对话。嫌疑人刘全认为自己事发时不知情,不是逃逸,且一直配合处理,恳求王直考虑到自己收入低、生活困难等实际情况,同意通过保险公司处理赔偿事宜,并答应在保险理赔的基础上,再多给2000元作为补偿。王直方自行委托某奥迪4S店评估修理费用为18379元(交警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中心费用评估为14074元),且认为刘全构成肇事逃逸,坚持要求他赔偿2.5万元。
这一赔偿数额让刘全无法接受。
在起初与王直的协商沟通中,刘全多次提到自己穷,请求高抬贵手。
新京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25岁的刘全是湖南澧县人,为家中独子,其母在家,父亲在县城做油漆活。他初中未毕业就外出打工,此前并无不良记录或前科。2016年,他来到深圳,最初在快递公司送快递,今年8月份来到现公司当货运司机。据他同事讲,他性格内向,不善于表达,一个月工资4000来块钱。
深圳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10月22日事发至25日,双方沟通内容约有9张截屏,沟通中,刘全向王父发送的文字内容最初是求情,后来发生变化。
据民警转述,22日15时许,刘全通过短信向王直发送消息:“王先生,我是小刘,对不起您,能不能给次机会,都是我的错,能不能给条活路我要生活,真的很穷,希望你能够同意我来走保险,人为什么不能各退一步互相包容互相理解呢?饶了我这一回吧,下次不敢了。”
刘全还询问王直车辆送修情况,并称“如果没有车开,我借你一台车。”王直则回答:“车就不用你借了,我们现在谈的是私下解决”“协商好赔完钱我们去取消报案”。
之后刘全再次认错,“也可以适当补一点,我是一个穷人,一个月没多少钱。”
但王直的回复较少,此后的沟通内容大多为刘全单方给他发的信息——这些内容大多为诉苦和求情,“单位和我签的合同,违章的话单位不会管,都是我自己负责,我求求您报保险”“能不能饶过我”。
见求情无果,刘全所发文字内容开始出现威胁内容。
王小飞出示10月24日刘全发给王直的短信显示:“王先生,希望您能够同意我来走保险,因为实在没有钱,如果把人逼急了,我想谁都不会幸福美满地生活,您的命总比我的命值钱吧?”
▲警方提供的交通事故现场视频。 视频截图
早有预谋的行凶
10月25日,刘全致电南湾交警中队,表示双方就维修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工作人员预约双方次日来交警中队处理。
深圳警方介绍,10月26日14时许,双方先后到达南湾交警中队,再次进行协商。值班民警在一楼办公室了解事故情况后,认为刘全驾驶车辆通过事故路口时,疏忽大意,未察觉左侧相邻车道机动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无证据证明王雪有过错,刘全应承担全责。事故发生后,刘全驾驶车辆继续往前正常行驶、离开现场(过程中没有急刹车和急加速的行为),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及时赶到中队接受处理,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如自行协商不成,将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报保险处理。
12月4日,深圳公安局此案办案民警告诉新京报记者,10月22日和26日,交警两次就事故的判定对双方告知,内容均为“刘全全责但不属于肇事逃逸”,但死者家属一方坚持认为刘全肇事逃逸,并要求刘全先行赔偿25000元。第二次协调过程中,交警也曾多次劝说王直一家,称刘全行为无法构成肇事逃逸,刘全在场也表示自己经济状况不佳,只能拿出2000元,但王直和家属依然坚持。
26分钟的协商无果后,刘全利用民警离开开具事故单的间隙,持刀行凶。
据警方透露,刘全持刀行凶早有预谋。
据刘全供述,他不知道发生刮碰,不是故意逃逸,希望能正常报保险进行赔偿,但对方检查车辆后要求必须赔偿2.5万元,这一大笔赔偿他无法承担,觉得王直等三人一直咄咄逼人,遂产生杀人想法。10月26日,在去南湾交警中队之前,将一把折叠匕首藏在身上,打算如果这次协调后对方还不肯放过自己,就要杀死对方。
办案民警表示,刘全说他本来想在交警队外面杀人,但是最终还是在交警办公室里动手。行凶的匕首是刘全2017年在快递公司工作时,买来用于割胶带等,十分锋利。
当日在场的刘全同事袁甲称,对刘全的想法和私藏刀具的情况不知情。
袁甲在回复家属询问时也称,他开车载刘全前往交警中队,途中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刘全一路上完全没有说话。”袁甲称,刘全来公司约两个月,在公司仓库工作,是没签合同的临时聘用人员,此前并不相识,对刘全与王直的交通事故纠纷也不知情。当天因他手中有车辆保险单,刘全便邀他同去交警中队协调。
▲案发后交警部门开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受访者供图
警方回应“监控丢失”:可还原事发经过
警方介绍,目前,犯罪嫌疑人刘全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死者家属对事发过程监控缺失、嫌疑人为何能带匕首进入交警大楼存有疑问。
王小飞告诉新京报记者,警方提供的两段视频均不能直接看到嫌疑人的行凶画面,警方的说法是办公室内监控损坏。
12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针对死者家属的质疑回应称,警方处理过程均符合规定。
就“监控缺失”问题,警方回应称,办公室内监控确有损坏,但可以还原案发过程。警方称,南湾交警中队营区监控设备为2010年前后安装,日常也安排了运行维护。案件发生后,刑警支队办案人员调取储存卡,经委托检测发现,包括案发办公室监控在内的部分镜头存在硬盘损坏、未储存数据且无法恢复。但案发现场从房内延伸到负一楼楼梯,执法记录仪、民警、保安和目击者证言以及一楼大厅监控视频可以还原案发过程。
家属质疑为何嫌疑人能带匕首进入交警大楼,警方称,南湾交警中队一楼为办事窗口,平时前来处理交通违法、事故的人员较多,物业保安对外来人员安检采取抽检方式。事发当天,刘全穿着衬衣、空手未带包,协商过程中无人察觉异常,难以发现其藏在身上的折叠匕首。
深圳警方还表示愿为被害人亲属协调提供法律援助,并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提供适当救助。
(文中刘全、袁甲、王直、张娟、王雪、王小飞均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 张熙廷 张丽芸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郭利琴
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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