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2:36:04来源:法律常识
河北一教师深夜蹊跷身亡,被认定遭遇车祸,然而家人称他手上有刀伤怀疑遭谋杀,21年来欠下46万元停尸费。11月17日是他的祭日,家人前往当地殡仪馆烧纸祭拜。据悉,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追查肇事司机下落。
儿子用苹果祭父。受访者 供图
两儿子殡仪馆跪地祭奠父亲
这名死者叫刘玉斌,时年38岁,家住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原永年县)南沿村镇南贾葛村,2021年11月17日是他的祭日。
当天中午,两个儿子开车载着表姐王雪梅,来到邯郸市殡仪馆烧纸祭奠。
祭品很简单,3个苹果装在盘里放在地上,纸箱里是他的两张遗照,兄弟俩双膝跪地,眼里噙泪,神情悲痛,以当地习俗祭奠着父亲。
当年父亲去世时,兄弟俩一个12岁,一个才10岁,这事让他们家遭受了沉重打击,他俩开始变得自闭起来,后来在姑姑刘玉兰家中长大,两人初中未读完便辍学打工。
如今,老大在一家驾校当教练,老二自考了医师资格证,在村里开了一家卫生室。
死亡后被人穿上寿衣送回家
刘玉斌的姐姐刘玉兰告诉记者,2000年11月18日晚上6时左右,她在家里正准备吃饭,突然接到大侄子打来的电话,“姑姑呀,你快来,我家出事了。”
未容她多问,对方急匆匆地挂断了电话。
两家相距大约4公里,她摸黑徒步来到弟弟家。
“我远远地看到他家围着许多人,我走近一看,看到弟弟穿着寿衣摆在北屋里。”回忆当初那一幕,刘玉兰声音有些哽咽,“我弟弟是当天下午5点左右被送回家的,当时他就被人穿上了寿衣。”
刘玉斌生前照。
刘玉兰对记者介绍称,弟弟生前系西沿村中学(现大慈联校)教师,同时兼任学校会计,他平时喜欢摄影,把照相机当宝贝。
事后,她了解到,2000年11月17日下午,同村人李红海经营的一辆大货车在距村子约50公里远的一座大桥处出了单车事故,他们报保险公司后,对方叫他们拍一下现场照片作为赔偿证据。
随后,李家联系上喜欢摄影的刘玉斌,请他帮忙前去车祸现场拍照取证。
当晚,刘玉斌搭乘李家的一辆车赶到车祸现场开始拍照,其他几人在车尾部做倒车准备工作,这时有人突然发现刘玉斌躺在对面车道上,衣服是破的,身上和脸上有血,他们马上将他抬到开来的那辆车上,送往邯郸市第一医院抢救。
大约一小时后,他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有可能遭遇了车祸,当时我们距他有几米远,但没有人亲眼看到车祸的发生。”现场有人说,“后来医生说要赶快给他穿上寿衣,如果僵了,寿衣穿起来会更费劲。”
于是,李家给他买来寿衣找人穿上。
家人称手上有刀伤疑遭谋杀报警
李家父子等人为何不在当晚事发后第一时间报警呢?
李红海的两个儿子均称,他们想到的是第一时间把刘玉斌送医抢救,刘玉斌死后的当晚,他们还打车回到村里,辗转将此事告知了他家人。
次日,李家安排车将刘玉斌运回老家。
当初,李家发生单车事故的地方。
姐姐刘玉兰说,尽管当晚与弟弟同去的人都说他可能遭遇了车祸,但他们仔细观察发现,“我弟弟左手腕上方外侧有一处约10厘米的细长型伤口,像是刀伤,他右眼塌陷,有遭钢管戳伤的痕迹,一颗门牙将要掉下,嘴唇没有损伤,右太阳穴处有月牙形凹陷,直径略比碗底要小。”
她说,后来他们还看到弟弟背部有大面积淤青,背部右下侧有一处整齐的三角形伤口,大腿内侧有淤青,左腿腘窝有一个圆珠笔杆粗细的洞形伤,全身没看到挫伤。
刘玉兰等亲人感到事情有些不对劲,怀疑刘玉斌遭到谋杀,遂报警求助。
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将李家父子等人带走调查,后来将他们放回家中。
警方认定遭遇交通事故
2000年12月6日,刘家向当地警方提出控告称,李家两儿子等4人涉嫌故意杀人案,希望警方立案调查。
然而,警方的调查结论显示,刘玉斌不是遭到谋杀,而是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
当地警方在一份“关于刘玉彬因交通事故死亡情况说明”中介绍称,2000年11月 18日10时6分许,邯郸市邯郸县公安交警大队值班人员张增科,接到邻县永年县西沿村李小对电话报案称,“今日凌晨1时许,在邯武复线郭庄桥东头,一辆142型货车撞在花池边上,造成1人死亡,有现场,请人速去。”
警方出具的情况说明。
后经邯郸县公安交警大队现场勘查,该事故现场位于309国道郭庄桥东侧31米处,该事故现场路段系东西走向,道路中央设置有分隔带,在中央分隔带两侧的路面上划有两条机动车道,第二条机动车道右侧划有非机动车道,冀D12900号大货带挂(冀DB428挂)车肇事后,头东北尾西南停于中央分隔带南侧第一条机动车道内,在该肇事车北侧3米中央分隔带北侧第一条机动车道内的路面上留有1.3cm* 1.4cm血迹,撞上刘玉斌的车辆肇事后逃逸。
刘玉斌家人给记者提供的一份落款单位为邯郸县公安局、落款时间为2001年1月18日的“309国道郭庄大桥东交通肇事案的查处情况”介绍称,2000年11月21日,永年县公安局刑警四中队因管辖移交邯郸县公安局一起交通肇事案。经查,2000年11月17日下午5时左右,永年县南沿村镇25岁男子张某,驾驶车主李红海的一辆拖挂卡车出了单车事故后,次日凌晨1时左右,刘玉斌等人前来协助,当时现场4人推拉将挂车与主车脱离,刘玉斌负责给该车拍照(事后向所在保险公司索赔车款),后来有人发现拍照的刘玉斌躺在花池北边公路上,并顺嘴说了一声“不好,是不是被汽车撞了。”其他人前往,发现地上有大量血迹,肇事车辆逃逸,他们将刘玉斌抬上一辆车送市第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次日上午,邯郸县交警值班室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杨军平、汲红友赶往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并拍照,接着赶往市第一医院获悉人已经死亡,并送往邯郸县尚壁医院,了解死者的基本情况后民警又赶往该医院,发现尸体已被家人接走,当在路途上发现运送的尸体后,要求把人放在医院验尸,被拒绝。
2000年11月21日,事故科杨、汲两民警与邯郸县法医赶到刘家验尸,进行一半时,刘家称不是交通事故,是被人打死的,后来尸体被运往邯郸县医院太平间。接着,死者家属又找到邯郸县公安局称,这是凶杀案,经研究分析,认为该案应移交交通部门处理。
同年12月7日,县、市二级联合对尸体再次进行勘验,结果为死者刘玉斌系颅脑损伤死亡,符合机动车肇事,但刘家称这是杀人案件,“为慎重起见,同年12月14日,市刑侦支队负责人带领技术员并邀请省法医复核,刘家既不同意邯郸市法医鉴定结果,又不同意省法医复核,提出将法医鉴定交给他们,现邯郸县交警队正在组织力量追查肇事逃逸车。”
记者注意到,该份“查处情况”没有盖公章。
21年来警方仍在追查肇事司机
2001年6月15日,一份同样未盖公章的“河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称,同年6月13日,受邯郸县交警队委托,省公安厅法医会同省检察院、省高院法医共同赴邯郸县人民医院对刘玉斌的尸体进行重新检验,发现他所着皮衣背部皮革撕裂多处,右中扣、左上扣缺失,其他衣服上血迹较多。根据尸体检验,刘玉斌颅底及面颅广泛粉碎性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分析其头部受较大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另外,尸检所见其颅脑损伤严重,身体其他部位未见致命伤,结合衣着检验,皮衣背部有较大面积撕裂,分析其头部一次接触较大钝性外力死亡,符合机动车肇事所为,结论是刘玉斌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面对这样的鉴定结论,刘家依旧不服。
刘玉斌的家人告诉记者,此事有太多蹊跷之处,他们坚持认为他遭到谋杀。
他们说,交警部门至今没有给他们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没有抓到肇事司机。
2004年3月23日,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称他们提出的控告,经审查认定李家两儿子等4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不予立案通知书。
警方相关人士称,当年此事发生后,他们高度重视,刑警和交警等警种迅速介入调查,这些年来他们一直奔波在路上,从来没有放弃过,曾多次开会研究此案,目前正在全力追查那名肇事逃逸司机,争取早日将他捉拿归案。
21年欠下46万停尸费
2004年5月19日,邯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一份“关于对长期存放尸体处理的通知”中称,刘玉斌,交通肇事死亡,县、市、省法医均做出鉴定结论,“该尸体已保存4年,多次通知家属,家属对尸体未做处理,尸体长期存放又不交存尸费用,医院方多次催促处理,对环境高度污染,对周围群众的身体健康有极大危害。经研究,从现在起在10日内将尸体处理,逾期不处理者,将按无名尸体处理,并缴付相应费用。”
刘玉斌的家人称,后来尸体被移送到邯郸市殡仪馆保存起来,停尸费每天60元,该殡仪馆曾告知他们说,截至目前,需缴纳的冷藏费已超过46万元。
“这笔钱不应该由我们支付,时隔21年了,我父亲的案子都还没有查清楚,即使他遭遇了交通事故,但肇事司机至今没有抓到。”刘玉斌的儿子称,这些年来办案人员换了一茬又一茬,至今不知道到底是谁在办理他父亲的案子,他希望相关部门能消除他们心中的疑虑,告慰他父亲在天之灵。
西南商报源点新闻记者 黄平 吴文俊
编辑 张天一 审核 李国华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源点新闻深度】所有,今日头条已获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