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4:22:05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知危险 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上午,绵阳公安交警在上马文化广场举行了20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现场,运输企业代表、驾校学员、文明劝导员、外卖骑手、社区群众等来自各行各业的交通参与者代表参加了活动。
交通危险的罪魁祸首是交通违法
交通危险究竟在哪里?事实上,它无处不在。今年以来,一些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惨状还历历在目。
4月25日15时50分左右,在九洲大道,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碰撞道路中心隔离栏,驶入对向车道,先后与两辆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6人受伤,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月31日 21时40分左右,在教育路五和苹果社区路段,一辆小型轿车与前方一辆摩托车发生尾随碰撞,其后发生碾压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11月4日19时30分左右,在涪城区龙门镇红桔林休闲村路段,一辆货车遇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双方发生刮碰,造成行人当场死亡。
11月15日6时40分许,在九洲大道西山立交路段,一辆重型专项作业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所有的交通事故都与交通违法行为有关,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交通参与者的一些过失行为极易酿成悲剧,而即便没有造成死亡的恶劣后果,也往往与危险伴随。
9月1日13时53分左右,在一环路与石塘路交叉路口,一辆小轿车在绿灯亮时正常行驶,一辆电瓶车闯红灯左转,两车发生碰撞,电瓶车驾驶人腾空飞起,倒地受伤。
11月4日19时3分左右,在一环路西端三汇立交桥桥头,一名行人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栏,与正常行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巨大的撞击力让行人雷某某“飞越”了一段距离后倒地受伤,所幸伤者没有生命危险。但现场监控显示,就在这名行人还倒在地上等待救助的时候,另一名肩扛小孩的行人从旁路过,再度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栏,横穿马路。
11月30日17时40分左右,在元通路,一辆小型轿车突然失控撞向路边的行道树,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后经调查,该名驾驶人由于驾车时分心从而引发事故。
具备危险意识 才能有效避险
种种案例显示,遏制交通违法行为,才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同时,每个交通参与者应有“危险”意识,在危险来临时,懂得如何避险。
例如:
前方黑色车辆突然变道,右侧白色车辆突然停下。这时,我们要思考前方是不是有突发状况。
果然!一群行人正乱穿马路。
当车辆乱停放,视线受阻,我们要有危险意识,减速慢行脚放在刹车,做好准备,以免意外情况发生。
果然!前方一名小孩窜出,因为提前减速,没有发生危险。
所以,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本次“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贯穿于日常交通的种种细节中,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谨记。
“我们开展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就是要提醒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车辆行驶在道路上,对整个道路交通环境要全面认识、认知。对通行过程中的行人、非机动车也要全面认识。行人、非机动车要约束自己遵守规则,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提倡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才能有效避免交通危险。特别是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我们更要学会保护自己和他人,文明安全驾驶。”绵阳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杜向东说。
小直说:很难界定什么交通违法行为更危险,因为你很难提前想到任何一种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所以,要“知危险、会避险”,就要学会约束自己,不从主观上做出交通违法行为。而有人会问,自己不违法,别人违法也会带来危险啊?对,这种时候,我们只能有更高的警惕性,也就是“危险”意识,学会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这不难理解,交通安全涉及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全国交通安全日”历年主题都不一样,但其中不变的是“安全文明出行”这句话。仔细想想,开车、骑车慢一点,走路多观察,做好文明交通的细节,危险自然会敬而远之。
绵阳广播电视台全媒体中心
记者:谢斌
责编:王跃璇
通讯员:李江 王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