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01:23:12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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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如果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委托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损害得到赔偿要配合交通事故律师走相关程序,现肖小勇律师对该程序总结如下: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
4、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5、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6、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7、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8、就是交通事故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
【摘要】
北京高院再审审查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明确: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原则上不应支持贬值损失,但如受损车辆为购买时间尚短的新车,行驶里程较少,且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结构受损致使车辆使用寿命缩短,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存在贬值损失,原审法院据此酌情支持被害人主张的车辆贬值损失,并无不当。
【案情简介】
2020年6月1日某时某地,吴某辉驾车驶出车位时,因故导致车辆窜出车位,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果某梅、陈某伶、刘某明停放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吴某辉负事故全部责任。吴某辉驾驶的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在保险期间。
事发时,陈某伶以56万元购买的车辆刚开6个来月,行驶约4000公里,事故造成车辆尾部受损,进行了配件更换、局部喷漆、整形修复等修理,修理费合计52409元,已经保险公司理赔。
经鉴定评估,案涉车辆车体受损较严重,导致架构变形,后围板等部位无法恢复原状,其中结构受损致使车辆使用寿命缩短,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存在贬值损失,事故发生日的贬值损失为69204.36元。
陈某伶一审起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车辆贬值损失69204.36元、鉴定费1600元。
【法院裁判】
关于本案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经历一审、二审、再审。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原则上不应支持贬值损失,但考虑事发时陈某伶车辆为购买时间尚短的新车,行驶里程较少,且部分受损部位无法恢复原状,存在安全隐患。一审法院酌情支持陈某伶车辆贬值损失35000元。陈某伶为确认贬值损失进行鉴定所发生的鉴定费1600元,系确认损失价值所需,一审法院支持。吴某辉负事故全部责任,案涉车辆虽在保险公司投保商业三者险,但保险公司就间接损失免责条款已向投保人尽到明确说明义务提交了相应证据,陈某伶本案诉讼请求系因车辆损坏造成的间接损失,故保险公司免除保险责任,相应赔偿责任由事故责任者吴某辉承担,蔺某超作为车主对损害发生不存在过错,不承担本案赔偿责任。判决吴某辉给付陈某伶车辆贬值费35000元、鉴定费1600元。
吴某辉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陈某伶的全部诉讼请求。理由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根据该规定,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主要限于上述几种必要的、典型的损失类型,而不包括机动车贬值损失在内,故陈某伶主张车辆贬值损失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当赔偿。车辆贬值损失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经过专业维修后外观恢复并可继续使用,但其安全性、舒适性、驾驶操控性等性能无法恢复到事故前而使车辆价值有所降低,事故后车辆价值与正常使用情况下无事故车辆的价值之差。车辆贬值损失的实现需以贬值达到一定程度为条件。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应当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但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适当赔偿。本案中,陈某伶的车辆购买半年左右,事发时行使里程仅4000公里左右,且因事故导致后围板等重要部位受损。对于陈某伶提供的鉴定结论书,吴某辉上诉主张因其属于陈某伶自行委托鉴定,故不应予以采信。对此《民事诉讼证据规定(2019修正)》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据此,本院认为,一审法院综合考虑鉴定报告书内容、车辆购买年限、行驶里程和受损程度及部位等因素,判决部分支持陈某伶的车辆贬值损失请求,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作出后,吴某辉不服,申请再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定,吴某辉负事故全部责任。吴某辉所驾驶的车辆虽在保险公司投保商业三者险,但保险公司就间接损失免责条款已向投保人尽到明确说明义务并提交了相应证据,陈某伶主张的系因车辆损坏造成的间接损失,故保险公司免除保险责任,相应赔偿责任由吴某辉承担。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原则上不应支持贬值损失,但本案中,陈某伶的车辆为购买时间尚短的新车,行驶里程较少,且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其中结构受损致使车辆使用寿命缩短,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存在贬值损失,原审法院据此酌情支持陈某伶主张的贬值损失,并无不当。吴某辉对鉴定结论持异议,但未能举证证明鉴定结论存在无效情形,经一审法院释明后亦不申请重新鉴定,原审法院采纳陈某伶所供鉴定结论,结合车辆部分受损配件已经换新维修,损失已得到绝大部分弥补之事实,酌情确定陈某伶车辆贬值损失数额,并无不当。故作出(2021)京民申6719号民事裁定:驳回吴某辉的再审申请。
【律师提示】
1、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贬值损失系间接损失,原则上不应支持;
2、本案属于少数例外情形,陈某伶的车辆新购买半年,行驶里程较少,且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其中结构受损致使车辆使用寿命缩短,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存在贬值损失,原审法院据此酌情支持陈某伶主张的贬值损失;
3、吴某辉虽然为车辆投保了商业三者险,但保险公司就间接损失(车辆贬值损失)免责条款已向投保人尽到明确说明义务并提交了相应证据,因此本案车辆贬值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相应赔偿责任由吴某辉承担;
4、当事人有权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意见,对方没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采信其意见。
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与实用技巧【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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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早晨,孩子正点起床,但因故晚了几分钟,怕误了上学,便抄近路,穿过二处丁字路口和一处十字路口,走过一段狭长的小路来到了东西大道上。
平时因为这里每天都有交警指挥,今天没有。这条路是个不垂直的十字路口,说不垂直,是因为东西路北侧有一条较宽的路与东西路形成一处丁字路口,南侧有一条窄路形成一处丁字路口,这二处丁字路口正错开。这里离十字大街也就百米距离的样子,单位商场又多,极易堵车。
我看到东西大路的南侧只有几辆电三轮由西向东,没有汽车,西边十字路口的红灯亮着,等三轮过后,便把车开到东西路上,到路中间,见东西路北侧由东向西有几辆电三轮和几辆车,我便停在中间,车头向西北方向,中间两侧有隔离栏杆。由东向西的第一辆车没减速冲过去了,后面的一辆车突然减速,见我停着,便又通过。此时,东西路北侧的南北路上也来了车,我感觉我的车头重重的一下,看到由东向西的车过去了,感觉可能是我在刮擦了,见由东向西的车慢慢停下了,便说:“我送下孩子回来处理,过点进不去了”,便急匆匆赶向学校。
几分钟后,送下宝宝,转着赶到路口,把车停在东西路北侧的南北路东侧。见,这辆车还在,一辆警用摩托闪着红灯,一名年轻的警察正在和司机说着什么,这名司机约有四十多岁,个子不高,有点胖。因为不知道名姓,在这样的场合也不方便问,文中便以司机称呼吧。我远远的招手后跑向二人,我先问道,“怎么样,人没事吧?”“车刮了吗?”司机有点怒气,可能是警察让他开走车,司机不动,说拍照。
对我说“你逃逸”。
我说“这不是逃逸,我告诉你,我送下孩子后过来处理,你可能没听到,这样简单的刮擦,没必要影响交通。”
我看了看他的车,后保险杠左后侧有条白色的刮痕,我也拍了下照片,警察让他开走,司机不动。
我说“你先把车开到路边,别影响交通,正是上班时间。”
司机说“你还让我开走?”可能是觉得似乎是我全责,开走怕我赖账吧。
在警察和我的劝说下,司机将车开到了东西路北侧的南北路西侧。
我说“你在哪里上班?影响你上班了,真是对不起。”我想起了曾见过,但这种场合,不宜点破。
司机说出大体上班地点后,我说“你先和班上打个电话,路这么远,别误了事。”
等司机打完电话,我摸摸白色的划痕,说“伤着漆了吗?好像没有,你想怎么处理?”
司机说“保险杠出来了”
我看到保险杠与上侧有点不平,用手轻轻一按,就平了,我说“这是卡子,按一下就行了,你想怎么处理,我的车我自己处理。你的车一是我给你修,一是给你钱,你自己修,抛一下光就行了,别为这点小事误了上班。”
司机说“我的车得到**市去修”
我心想,你的车,即使新车也不值十万吧?何况不是新车。
我说“怎么样都行,你提个处理方式,要不给你钱,你自己修?你说多少钱?这样处理的快,不影响工作。”
司机说“你说吧”
“给你二百元钱,你自己修吧?”我说
司机说:“不行,我报警了,等交警处理吧。”
我说“行啊,等交警吧。”
等了一会,交警没来。
我说“你再问问交警怎么还没来?”
司机打电话,在电话中说“转了一圈回来了,”
放下电话说,“交警出现场了,来不了。”
我说“交警来到,就要按责任处理,”
司机说“你逃逸,”
“这不是逃逸,轻微刮擦,协商处理就行了。”我说
“你逃离现场”司机说
“我已告诉你了,你可能是没听到,不管责任是谁,我先送下孩子,给你处理”我说“你说多少钱?我的车牌子一半刮擦了有点变形,我自己修。”我没说,我停着,你开车刮擦的,因为这样就会有可能再转到交警处理,分清责任,虽然有可能不赔,但时间长,怕为这点小事耽误工作。
“500元,拿上500元,我就打电话,不让交警来。”司机说
“我再加一百,300元吧”我心想,你不想想责任,我车停着,你刮擦了,还这样。
“不行,就500”
“我再加一百,400”
“不行500,你就差这一百吗?”
“那就等交警处理吧”我说
又过了一阵,我说“你再催催交警”
司机走到一边打了电话,回来说,“400就400吧,给我400,我打电话撤了”
“说你电话号,我给你转过去,我们先通个话”
“不用通话,转钱就行了”
“打通后,我说完,你只说,这样就行,处理完了,不再处理了”
“处理完了就是处理完了,还再处理吗”司机有点不悦
录完音,转完钱,一身轻松,我自己开车回家,找人把车牌子修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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