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找专业合同律师,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2-11-22 11:47:16来源:法律常识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4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0年12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各位董事,并通过电话确认。公司实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6人,非独立董事谢卫东先生委托非独立董事洪巩堤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卢家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发放表决票9张,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1-005”的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1-006”的公司《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1-007”的公司《关于拟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15:0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1-008”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1-00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4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0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并通过电话确认。公司实有监事5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发放表决票5张,收回有效表决票5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罗平县荣信稀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系基于全资子公司实际运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其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该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监 事 会

2021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1-00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针对在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料、产品等期货品种,利用期货工具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期货领导小组实施等相关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规避或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商品价格不利变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2、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锌、银

控股子公司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铝、锌。

控股子公司云南锌隆胜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铜、铝、铅、锌、金、银。

3、投资金额及实施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套期保值保证金预计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保证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控股子公司胜凯锌业和锌隆胜亿保证金额度分别不超过1000万。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业务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和现货价格出现背离;期货合约流动性不足等。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

额过大,资金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 操作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开展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

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期货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

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禁止进行期货投机交易。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止损平仓规避风险。

2、 公司规定了套保方案的设计原则并规定了套保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期货交易

员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套保方案进行操作,并按规定编制期货交易报告并提交相关人员审核,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 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

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四、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过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或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商品价格不利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主要原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维持经营业绩稳定。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就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组织架构及《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对套期保值的业务风险进行严格控制。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已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的程序。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料、产品等期货品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后续如出现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如未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按照相关要求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证券代码:002114证券简称:罗平锌电公告编号:2021-006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一、本次增资概述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罗平县荣信稀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信公司”)运营需要,拟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对荣信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增资时间和增资进度将根据荣信公司的发展情况决定。增资完成后,荣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1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1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罗平县荣信稀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4731221050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万达路

法人代表:郭文涛

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9日

营业期限:2008年12月1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锌冶炼水淬渣粉末的生产销售,金属粉末、锗、镓、铟稀贵金属,硫酸铵、氧化锌粉、活性氧化锌、铅渣、铜镉渣、硫酸锌、铅精矿、锌精矿,氧化锌焙砂、国家允许经营的金属产品及其原辅料的贸易(不含国家规定的前置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出资比例:截至公告日,公司持有荣信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经查询,荣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为了满足其运营需要,提升竞争力。本次增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1-007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2、合同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合同虽已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违约风险。

3、合同对公司的影响:本合同的签署,预计将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因锌锭价格波动较大,实际实现收入以年终经审计数据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为延伸产业链,拟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胜凯锌业签订《购销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原则一年一签)向胜凯锌业销售锌水全年约为50,000吨,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变化调整。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购销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4MA6N221T9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内)

法人代表:李东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1日

营业期限:2018年3月2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锌合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建筑建材、生物技术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金属材料、矿产品金属制品、橡胶制品、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许可项目)、燃料油、天然气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胜凯锌业是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故公司与交易对手不存在关联关系。

3、 2018年度,公司向胜凯锌业销售锌水25,025,329.31元,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1,073,923,466.10元的2.33%。2019年度,公司向胜凯锌业销售锌水776,096,540.04元,占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1,866,674,820.12元的41.5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0年公司累计与胜凯锌业(包括胜凯锌业客户)发生交易金额1,152,719,877.31元(含税),其中销售锌合金247,995,630.8元(含税),销售锌水904,724,246.51元(含税)。

4、 胜凯锌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为925,437,716.87元,净利润为-332,090.92元,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为19,107,999.2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胜凯锌业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锌水

1、产品名称:锌水(0#)或(1#)

2、数量:甲方向乙方供应锌水全年约为50,000吨,具体以每月增加或者减少的生产量按乙方上报的计划量为准,甲方应保证供应,如甲方实际生产量调整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上报的生产计划随之调整。乙方必须于本月26日前向甲方书面报送次月的生产计划。

3、锌水计量方式:依据生产过程中由甲方检测出具的产品分析化验和称重过磅单,将锌水折算成锌锭重量,具体计算公式:锌锭重量=锌合金重量×(1-锌合金铜、镁、铝、锑等乙方投入金属量%)

4、计价和结算

乙方所报计划除次月生产量外还应当明确次月的作价模式,作价模式包括临单、月均价和后点价的计价模式(如有更贴近市场的作价模式可由双方商议确定后执行),在计划当中,注明月均价计价模式数量,其余数量按临单或后点价计价模式。一月一报的计价模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厂内交货综合运费按420.00元/吨扣除,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如运费变动幅度过大双方另行协商扣除价格。

4.1.1采用临单供给的锌水按当日提货的数量,并按照上海有色金属网(www.smm.cn)(0#)或(1#)当日均价方式计价,扣除锌锭综合运费420.00元/吨的80%的货值收款,尾款于当月结清,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开具。

4.1.2采用月均价供给锌水的期间按照双方确定的时间点进行计价结算,结算单价按照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的上海有色金属网(www.smm.cn)0#或1#锌的现货日均价的月平均价结算,扣减锌锭综合运费420.00元/吨结算,每月结算后,于当月结清货款,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开具。

4.1.3采用后点价模式供给的锌水,乙方提货后享有点价权,点价期为提货当日起后延一个月,例如1月份提货的锌水点价期最迟为2月底,乙方只能在上海有色金属网(www.smm.cn)交易日点价,并以书面形式于交易日17点00分之前的均价与甲方确认点价数量和价格,锌价当日涨跌停板不能点价。结算单价按照乙方点价当天的上海有色金属网0#或1#锌的现货日,扣减锌锭综合运费420.00元/吨,货款于当月结清,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每月结算时若乙方未对所提货物全部点价,对未点价部分乙方要提前以函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延期点价,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点价的截止日为价格的确定,并收取余款。甲方同意延期点价后则双方进行预结算,甲方按乙方付款金额预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待乙方对所提货物全部正式结算后,货款多退少补,甲方开具余下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开具。

4.2、提货和付款:交货可在厂内和指定第三方仓库提货(发货指令由甲乙双方委托专人签字盖章认可后方能提货),付款按锌合金提货数量预付80%的预付款后方能提货(预付款货值金额=锌合金提货预估数量×上海有色网0#锌提货日均价估算为准)。付款可采用现金、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甲方同意接受的合法有效票据,但涉及到甲方接受乙方的任何票据需要支付贴现息的一律由乙方承担,并在销售价格中合并结算。乙方未按期支付当月结算货款且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停止供应锌水。

5、交货地点:甲方供给锌水后,生产为锌合金在厂内或第三方仓库交货。

6、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数据,质量验收,且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7、锌合金生产过程中的浮渣归甲方所有,全部由甲方无偿回收。乙方在锌合金生产过程中锌浮渣率不得超过0.5%;如有超出,甲方有权按同期等值相同规格锌锭对乙方追索损失。

(二)甲方同意授权乙方生产的锌合金产品无偿使用其“久隆”注册商标。乙方在锌合金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因发生任何锌合金产品的规格、数量、质量、结算与价款支付等方面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该纠纷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保留对乙方及第三方的追责权利,如因甲方过错导致供应锌水质量不合格,造成乙方锌合金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使乙方经济损失的,则由甲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三)乙方生产所需的辅助设施设备:生产过程中乙方使用归属于甲方的生产辅助设施设备(含厂房、仓库等生产用房),甲方按锌合金生产量10元/吨向乙方收取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并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的甲方生产辅助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检修维护。锌合金生产过程中由甲方进行的相关化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附使用清单)

(四)乙方锌合金生产线所用的水、电等资源,均由本合同甲方负责提供并确保及时充足供应,其中生产用水按照甲方的成本价格进行结算,生产用电按供电公司与甲方结算价同等价格进行结算,由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费用。

(五)本合同有效期:本协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双方可参照本合同另行协商签订下一年度的《购销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约定的由公司提供的货品为公司成熟产品,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产能等方面已开展相关准备,不存在重大制约,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因协议供货数量较大,将为公司带来较大规模的营业收入。本合同的签署,预计将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因合同单价尚未确定,具体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因发生此类交易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合同风险提示

本协议已对销售数量、计价模式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各方也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导致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购销协议》。

2021年1 月5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1-008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本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2、关于《拟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5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和《关于拟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1年1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6558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1年1月21日下午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赵 静、杨银兴

联系电话:0874-8256825

传 真:0874-8256039

电子信箱:948534951@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 编:6558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4

2、投票简称:锌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例如: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无法再对本次会议任何议案作出相反的表决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1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注:1、每一议案均有“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请在确定意见的□内表示你的意见。

2、每一议案只能有一种意见,多选意见或不选意见均视为对该项议案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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