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02:49:15来源:法律常识
开车最怕出事故,但是再娴熟的技术,也难免刮刮蹭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身、财产受损,处理不当可能还要“打官司”,大部分诉至法院的交通事故纠纷涉及保险公司且当事人人数众多,有的还需要伤残鉴定,往往诉讼成本高、审理周期较长,从起诉到执结,耗费一年半载是常态。
为了解决群众担心的这一“麻烦事”,溧水法院早在2010年就成立交通事故审判庭,探索专业化审理模式,经过近十年的工作经验积累,2019年在立案庭成立两个交通事故速裁团队,负责全院道路交通事故的调解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今年又推出“王炸组合”,将原有调裁团队升级为“员额法官+书记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模式的交通事故纠纷复合型调裁团队。从当事人踏入法院那刻起,复合型调裁团队就开展了包括诉前鉴定、先行调解、司法确认、简案速裁等一系列工作,繁简分流、速调快审,一站式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道交一体化平台助推快速鉴定
“不瞒你说,前段时间查出了癌症,已经在掰着手指头过日子了,这次交通事故纠纷从摇号到鉴定、调解只用了两个月不到,快速鉴定、调解对我来说意义非常重大!”当事人老毛对溧水法院道交一体化平台工作模式赞不绝口。
去年11月,小周驾驶无牌证三轮摩托车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老毛相撞,导致老毛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大队认定,小周负事故全部责任。尽管交通事故责任清楚,但老毛的伤情是否构成伤残却无法确定,双方就赔偿事宜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5月,老毛诉至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在得知老毛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后,将案件分流至调裁团队诉前鉴定组。经鉴定,老毛构成十级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调解员任航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成老毛与小周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2018年11月,我院成立诉前鉴定组,制定《溧水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诉前鉴定集中办理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道交一体化诉前鉴定工作,对于调解过程中涉及人身损害等专门性问题需要申请鉴定的,由法官、人民调解员组织当事人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委托鉴定机构鉴定。鉴定组成立以来,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申请鉴定313件,成功鉴定194件。鉴定过程中,成功调解纠纷41件。诉前鉴定有效解决了当前道路交通事故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过程中重复鉴定的问题,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进一步缩短了案件处理周期。
人民调解、特邀调解助推纠纷快速化解
“最近三个月,基本上每个月能成功调解十五件左右,很有成就感!”入职一年多的周伟曾是一名网格员,目前是交通事故纠纷复合型调裁团队人民调解员,2019年5月,溧水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选聘3名人民调解员专门负责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周伟就是其中一位。自开展调解工作以来周伟凭借基层工作经验、吃苦耐劳的精神,在调解岗位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这个案子是我处理耗时最短的一个案子,我也没想到打了个电话沟通了一下就把纠纷化解了。”周伟对于自己能够快速化解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十分高兴。
去年9月份,陕西的驾驶员老崔驾驶位于山东的物流公司的货车途经江苏溧水老明公路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不小心撞坏了罗女士家门口的苗木、自行车,经交警大队认定,老崔负事故全部责任。据了解,被告物流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住所地在陕西省。原被告四位当事人分散在三个省份,本以为罗女士即将走上的是一条漫漫维权路,哪知人民调解员周伟仅仅用了十分钟就替罗女士要到了赔偿款,维护了罗女士的合法权益。
周伟在沟通中了解到,保险公司已经将赔偿款支付给物流公司,但罗女士前期在与驾驶员、物流公司沟通时,驾驶员与物流公司互相“踢皮球”,并不愿意将赔偿款全额转交给罗女士,周伟了解情况后,向物流公司详细说明了利害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十分钟后,物流公司全额支付了罗女士赔偿款。
2020年6月,借助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机会,溧水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交通事故纠纷特邀调解员,并将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编入交通事故纠纷调裁团队,正式成立“交通事故纠纷复合型调裁团队”,速裁法官负责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对于起诉到法院的交通事故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由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调解成功的,及时申请司法确认,由速裁团队法官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调解不成功转立案速裁。
为提升人民调解专业化水平,2020年6月,挂牌以调解员个人命名的专业化人民调解工作室(曹存兰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室、周伟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室),一方面增强调解员尊荣感、提升当事人对调解员的认同感;另一方面通过督促调解员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优秀调解员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效率。2020年截至7月底,4名调解员共收案426件,调解成功146件,调解成功率34.27%。
全流程要素式审判助推纠纷快速裁判
“原来开一个庭要一个小时,现在平均开庭时间只要30分钟,庭审中直接针对双方有争议的部分进行举证质证,在确保庭审质量的前提下,庭审效率整整提高了一倍。”溧水法院立案庭交通事故纠纷复合型调裁团队员额法官王白梅说,审理上的“加速度”,得益于全流程要素式审判的施行。
纠纷要素表:在市中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系列实施细则》交通事故纠纷要素审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创新纠纷要素审查表,该表涵盖了类型案件中需要审查的必要事实因素。在立案时、诉前调解时引导当事人填写纠纷要素审查表,诉前调解中,由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要素表归纳确认无争议事实,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要素式庭审:要素式庭审中法官根据案件相关要素并结合诉讼请求确定庭审顺序,对无争议案件事实不再进行举证、质证,直接予以确认并计入庭审笔录,围绕各争议要素同步进行调查和辩论、调解,将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法官询问、双方辩论及相互发问等环节有机融合,有效的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
要素式判决:除了为庭审“瘦身”,裁判文书的制作也得到了简化。法官突破传统文书格式,根据案件争议要素,对没有争议的事实简单阐明、详简结合,以表格形式呈现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告诉请、被告答辩观点,法院对事实的认定、赔偿项目、判决事项等重点内容,对无争议的事实要素在裁判文书中仅做简单罗列,不再进行分析论证,整个裁判文书既简洁明了,又大大节省了承办法官撰写裁判文书的时间和精力。
今年截至7月底,两个交通事故复合型调裁团队已经收案390件,结案298件,结案率达76.41%。要素式审判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实现了审判质效提升和司法服务蜕变的双赢。
接下来,溧水法院将进一步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加强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管理、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道交一体化平台资源整合、信息联动的作用,不断提高调裁质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