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03:50:08来源:法律常识
宋先生的邻居王先生将房屋修建的很高,遮挡了阳光,影响了宋先生家采光怎么办?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将就此问题进行解答。
宋先生的房屋是一层平房,其前方邻居王先生在翻建房屋时声称自己盖二层楼房,已经找建设单位测量过不会影响宋先生家的采光和通风。
但是房屋的主体建筑完成后,王先生在二层楼房上又加盖了一层阳光房,完全遮挡了阳光。宋先生要求王先生将阳光房拆掉或者给予赔偿,双方协商未果,于是宋先生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修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应当依法经过审批,并且与邻居的房屋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妨碍邻居的通风和采光。当修建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存在妨碍邻居通风、采光时,邻居有权提出异议,请求采取避免阻风、遮光的措施。
因此,在生活中,遇到建筑物影响自己房屋的正常采光和通风等日常需要的,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调取证据,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多问题法律咨询,请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相关领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