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08:01:16来源:法律常识
前几天在法院开庭,遇到了一个比较棘手的事情,差一点就出了问题。
某男、某女因彩礼问题发生纠纷,是否收取了彩礼双方各执一词,庭审时原告申请某老太太出庭作证,证明被告收到了5万元的彩礼。该老太太系某单位的退休人员,已经七十多岁,长期住某养老机构,不与外界接触,此事她不应该知情,特别是此案发生时她在外地住院治病,更不可能知道案件的情况,开庭前法院已经给被告送达了原告的出庭证人名单,我们已经搜集到了该证人不可能知情的证据。
该老太太性感偏执,不允许他人说她的不对,否则就寻死卖活和你下不了台,法官一再强调要注意说话方式,不要惹其生气。该老太太进入法庭就声明自己有心脏病、脑血栓,做过心脏搭桥、脑血管支架手术,不能生气。
作证时,该老太太理直气壮地说假话,说被告收彩礼时她就在现场,亲眼目睹,连什么票面、用什么包装的她都看得清清楚楚。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对其谎言不可能无视,我就说这一阶段她根本就没有在家,不可能知道这个事、这些细节,并声明其不在场的证据我们已经提交给法院了。见谎言被戳穿,该老太太立即以心里难受为由躺地上不起来,好在审判长经验丰富,立即呼叫住院医生到现场,医生用担架车把老太太移走,出了法院大门,老太太立马下车悄悄走了。
审判长告诫我:这个老太太是职业证人,在多个法院为不同的案件作证,她年龄大、一身病,法院无法实施罚款、拘留,我们都躲着她,你惹她干啥呢!委婉表达你的意思就可以了嘛。
唉,难啊!如何委婉呢?这真是个难题,对这种故意做假证的老年人,大家该如何应对?有什么高招吗?敬请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