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6:49:13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顾广绪 王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勇进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法院门口被打一案,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扬州市检察院4月9日公布,经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江都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方伟等9人有期徒刑一年到十个月不等,其中8人为实刑。4月8日,10天上诉期满,9人均未上诉。
2017年6月21日,刘勇进在扬州市江都区法院代理一起民事诉讼,庭审结束后刚走出法院大门,就被多名身份不明男子围殴,直至法警上前制止,不明男子才四散而逃。经司法鉴定,刘勇进构成轻伤一级。
扬州市检察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与市司法局、律协进行沟通。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也专门作出指示,要求江苏三级检察机关及时履行职能,引导侦查机关快速处理案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随后,扬州市检察院迅速派员提前介入此案,协助公安机关细致分析案情,固定客观证据。由于刘勇进腿部受伤行动不便,检察官还来到他的床前听取意见。最终,检察官确定刘勇进所代理案件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方伟具有重大嫌疑。在检警密切协作下,方伟等9名作案人相继被抓获。经查,方伟系因其父与他人的民事诉讼,对他方代理律师产生怨恨,多次恐吓无果后,召集多人将刘勇进打伤。
2017年10月24日,江都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方伟等9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