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03:09:12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3项。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因此,其中涉及到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性支出数据的有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4项。
31个省份2018年居民收入支出统计
城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收=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城支=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支=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平均工资:因主要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目前还不全,有的暂缺。有的省份未公布最新数据,有的是2017年的数据(紫色标记)
单位:元/年
省份
城收
农收
城支
农支
平均工资
北京
67990
26490
42926
20195
101599
天津
42976
23065
29903
14739
河北
32997
14031
22127
11383
65266
山西
31035
11750
19790
9172
67669
内蒙古
38305
13803
24437
12661
辽宁
37342
14656
辽宁大连
43550
18103
29928
11226
2017年
吉林
30172
13748
22394
10826
黑龙江
29191
13804
21035
11417
上海
68034
30375
46015
19965
江苏
47200
20845
29462
16567
浙江
55574
27302
34598
19707
浙江宁波
60134
33633
36712
21248
安徽
34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