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13:07:05来源:法律常识
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重新修订施行《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围绕消除人、车、路、企业、环境道路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治理,全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严查严管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开展“铁拳”“零点”等全市和区域专项治理行动800余次,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7.7万余起。坚持从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交通秩序“顽疾”整治入手,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聚焦10项不文明交通行为,深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市区重点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遵法率达到90%以上。
联合各区、各部门严格治理道路交通事故风险隐患,综合实施联合检查、隐患通报、限期整改等措施,2021年推动完成全市203处道路安全隐患点段治理,深入重点运输企业3.1万余家次,向重点运输企业推送交通违法、事故和隐患预警信息30余万条,压实了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筑牢了交通安全防线。
聚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科技管理设施建设,着力探索“预判+引导”的人性化服务,在中心城区推广应用“潮汐路口”“可变车道”,试点建设低碳绿波可视化系统,完成全市2000余个路口交通信号配时优化,76个路段实施“绿波”通行,实现了机动车高峰延误指数和停车次数的“双下降”,平峰时段行程时间平均缩短近10%。
全面推进交警警区警长责任制改革,在全市设立交警警区141个,延伸交通安全管理和交管服务触角。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异地处理交通违法等“车驾管”便利服务,分7批次推出78项便民利企新举措,实现了简单业务“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个性服务“自助快办”,仅2021年,市民通过“网上办”“自助办”“就近办”等便捷方式办理交管业务900余万次。
组织开展“争做文明好司机”“文明交通进高校”等主题宣传活动5万余场次,拓展建设文明交通主题地铁、公交车、公园、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安全宣传阵地3100余处,广泛开展热点解读、典型警示、直播互动,通过央视媒体、地方媒体及时发布警示提示信息1.8万余篇次,在“潜移默化”中引导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营造良好出行氛围。
下一步,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压事故、保畅通、强服务、战疫情”等重点任务,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