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15:02:10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的3月12日,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国道大队在辖区开展夜查过程中,一辆小型轿车驶入交警执法点后快速逃离。该车最终在行驶了十几公里后被交警拦截。交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了控制,随后带其至医院采取了血样,最终经过抽血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21.54mg/100ml,已经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民警了解了这名驾驶人的“醉驾履历”,而这份履历也让办案人目瞪口呆。
加上此次醉驾被查获,驾驶人王某某已经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过四次:
2019年,王某某因为醉驾被乌海交警查获,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25mg/100ml,最终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半月。
2021年,王某某再次因醉驾被鄂尔多斯交警查获,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mg/100ml,最终又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半月。
2022年2月3日,王某某第三次因醉驾被交警查获,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82mg/100ml,当时交警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22年3月12日,王某某还处在第三次醉驾的取保候审期间,就再次因为醉驾被查,从而以醉驾四次的“傲人战绩”成为了乌海市醉驾次数最多的记录创造者。
在这份履历中除了四次醉驾记录,王某某还曾因两次使用假证、四次无证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理,可以说是看守所、拘留所的“老熟人”。
目前该案驾驶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会是严判严惩。
交警提醒:明知法律有禁令,仍旧顶风作案,可谓是胆大妄为。遵章守法出行,是每一名驾驶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负责任的体现。王某某这样的记录希望永远不要有人打破。
来源: 乌海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