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19:23:28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1月1日,为群众欢渡元旦佳节创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沂源交警在辖区道路上依法加大酒醉驾查处工作力度。
下午14时30分左右,在鲁山路查处点,民警发现一名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由东向西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在民警上前进行检查时,发现这名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通过询问得知喝了三碗白酒。在民警要求其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和行车证时,当事人声称没有携带,在要求其进行吹气检测时,当事人拒绝检测;民警将其带至派出所进行了身份核查,在派出所当事人仍然拒绝吹气,按照法律规定,拒绝进行吹气测试的,应进行抽血检测。
到了医院,当事人嘴里含着管子,口中发出“呜呜”,“噗噗”等声响,并将把吹管拔下放在嘴上,对空吹气,且不配合抽血检测。民警只好协同护士一起将其带至派出所,带齐抽血针具。在派出所,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当事人接受了抽血检测。民警将依据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结果,存在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或行政处罚。检测完后,为保障安全,交警驾车将其送回家中。
1月1日,沂源交警通过午查和夜查,共查处4名酒驾,4名涉嫌醉驾,8人中有6人驾驶汽车,2人驾驶摩托车,全体交警将用辛勤付出,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在此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莫心存侥幸酒后开车。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原雪 通讯员 冯长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