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20:29:10来源:法律常识
明明合同已经解除,却又被诉至法院,接到传票的小王顿感郁闷。正当他不知所措时,好在有律师的帮助,不仅使他避免了经济损失,而且通过这件事,小王还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家住禹州市的小王大学毕业后,与几个同学合伙开办了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教育公司),主营日语培训业务。2019年3月中旬,小王以个人名义租赁了禹州市李某位于该市振兴路上临街门面房一处,用于教育公司办公。双方约定租期5年,每年租金36000元,并按年支付。
2020年初新冠疫情突发,对教培等行业冲击巨大,小王的教育公司几乎处于停业状态。2021年3月初,房东李某催促小王交纳当年房租,小王将经营实际困难与李某沟通后,李某表示理解,并同意免除一个月的租金,且小王还可以先交半年租金。到了2022年3月,禹州市在全市发出停止开办校外辅导机构的禁令,这让小王公司经营彻底无望。于是,他就找李某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李某当时也表示同意解除合同。3月底,小王交出房屋钥匙,搬离了所租房屋。
没有实践经验的小王初次创业就遇到失败,本以为此事已经结束,可是2022年7月初,小王突然接到一张法院传票,这才得知李某将自己告到了法院,除了诉请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要求小王支付2022年3月份至起诉之日的租金。
创业失败,又摊上官司。顿感无措的小王经人指点后来到河南名人(禹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值班律师杨冰详细询问案情经过,查看了相关材料后,了解到小王当初与李某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并没有形成书面材料,仅仅是双方进行了微信沟通。如拿不出确实有效的证据,可能会导致小王败诉,并且还要支付李某12000元租金。这样的结果小王当然无法接受,杨律师也对小王的遭遇深表同情。在接受小王的委托后,杨冰律师立即展开了证据搜集工作。在与小王的沟通中,杨律师发现小王手机中存有一张2022年3月15日的照片,该照片显示李某房屋大门上贴有一张出租广告,上面所留电话号码就是李某本人的电话。杨冰律师认为,该照片对本案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已经解除,房屋已经交还给李某能够起到关键性的证明作用。
随后,杨律师直接联系了原告李某,并将这张图片和拍摄时间出示给李某,在证据面前,李某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在杨律师的明理析法下,2022年7月中旬,自觉理亏的李某自行撤回了对小王的起诉。而在这件事中受到深刻教训的小王握着杨律师的手感慨地说:“看来在我以后的创业路上,还要学会时时处处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呀!”(通讯员:张志刚 张昆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