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21:43:01来源:法律常识
很多朋友打借条的时候很相信借款人,凭自己的感觉让对方写下借条,可是一旦借款人资金链断裂,为了躲债逃跑后,这时想要回借款比较难,甚至有可能连起诉都立不了案,因为说不出来借款人身份证号,没有借款人的送达地址等。今天给大家分享三招,做到这些,帮助你正常起诉,有可能被告缺席判决,如果胜诉,还可以等到借款人随时有钱了随时执行。
第一,借条内容中一定要写清楚借款人身份证号,不管是在开头写,还是在签名处写。至少能帮助法院确定你起诉的具体的那个人,重名的人太多,不要和立案法官说我认识的那个甲某,有可能会因为没有身份证号而立不上案。当然也可以委托律师按照各地的法律规定查询,但是能不能查到也要看情况。
第二,将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份,让借款人签名按手印,和借条保管在一起,方便后续追回欠款。
第三,在借条中约定借款人身份证上的地址为通讯地址,还要加上电话号码,用于送达催款函、法院诉讼文书等。约定变更地址的要书面告知,如相关文书被退回或拒收的,一律视为送达。
注意:鉴于读者朋友大多是非专业人士,我将部分内容简化,假定了前提条件,方便朋友们理解,内容仅供参考。法律体系非常庞大,法律规定也非常详尽,每个案件事实都不一样,即便是您的法律问题和文中描述的相似,也可能有不一样的结果。任何仅依据本号文章做出的判断、作为和不作为所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如需专业的法律意见,请咨询当地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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