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在临颖找哪个律师,重婚罪中的结婚

时间:2022-11-24 22:35:3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家住河南省临颍县的马丽与自己的初恋男友王甲分别给临颍县检察院送去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感谢该院为他们洗清了并不知情的“重婚罪”。

案件的起因源于一场举报。

2019年9月,王乙与妻子马丽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为发泄怨气,王乙便以马丽与自己结婚时未与前任丈夫杨明办理离婚登记为由,举报妻子马丽涉嫌重婚犯罪。当地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马丽和前任丈夫杨明并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却与王甲在2001年办理过结婚登记。“要是这样算来,我的重婚犯罪已经持续了近20年。”得知这一消息后,马丽顿时坐立不安,因为不光自己将面临牢狱之灾,王甲也将跟自己背负同样的罪名。

为此,从2019年10月起,马丽与王甲开始维权。二人先是以“非男女双方本人亲自当场办理”为由,由王甲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临颍县民政局,要求撤销其与马丽的结婚登记。但法院以“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后二人提起上诉也未得到法院支持。二人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2020年6月,临颍县检察院行政检察组在依法监督中发现了这一线索。

承办检察官经详细调查核实案情了解到,原来,2000年前后,王甲和马丽曾是恋人关系,但二人并没有按照父辈的愿望发展下去,而是最终各奔东西,结束了这段感情,并各自组建了家庭。

“她(马丽)父亲当时很希望我们俩能走到一起,估计是她父亲在我们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民政部门为我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当承办检察官询问二人2001年4月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来时,王甲以推测的口吻说。而如今,马丽的父亲已经去世,这也就成了一个永远的谜。但王甲和马丽均否认曾一起去民政部门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更未在一起共同生活过。

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承办检察官重点围绕涉案婚姻登记时双方当事人是否到场等情况开展调查核实。通过实地走访、调取婚姻登记记录、委托指纹鉴定等,查实了结婚登记申请表上马丽签名处的指印并非马丽本人所按(王甲指纹因故不具备鉴定条件),最后确认马丽在婚姻登记时并未到场,民政部门存在明显的违规行为。

为保证办理案件的公开透明,2021年4月27日,该院就此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漯河市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人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漯河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现场指导。

“婚姻登记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人都没到场,还谈什么真实意思表达?”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后,听证员一致认为民政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结合听证会的意见,该院依法向临颍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临颍县民政局经研究,撤销了这桩20年前缺乏合法要件的婚姻登记,并对该检察建议进行书面回复。

至此,这桩曲折的婚姻登记案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作者:刘立新王天润

来源: 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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