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0:23:51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是社会公认的高级知识分子,高收入群体。
这样的说法其实更多的是一种恭维,哄你开心而已,其中的辛苦、艰难行内人士心知肚明,不言而喻。
可有些律师却当真了,一天到晚都摆出一幅气度轩昂、目不斜视的样子。
对一切事物,一切活动都漠不关心,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社会事务,社会职务更是不屑一顾,甚至以不参与社会事务,不担任社会职务为荣。
作为律师,我认为这样的思维、做法、派头是不对的,有机会的话,社会活动还是要参与,社会职务还是要争取的。
作为执业三十多年,连任四届政协委员的一名老律师,我认为参与社会活动,担任社会职务至少有以下好处:
1.开阔了视野。
参与社会活动,担任社会职务后,你与政府等部门有了亲密接触,对他们的思维、动向有了更多的了解,你的视野会更加开阔。
2.扩大了接触面。
参与社会活动,担任社会职务后,你会接触到更多的高素质人员,这会快速扩大自己的接触面。
3.提高了影响力。
通过大会发言,提交意见建议,你的社会影响力会快速提升,这是无与伦比,其他途径所无法获得的。
4.方便了业务的开展。
很多部门都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社会职务的人员礼待有加,有些部门还开通专门通道,这对律师业务的开展极为有利。
5.拥有一定的特别权利。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提议案、意见、建议的权利,你提出后,相关部门还必须调查、调研、答复,这是解决一些疑难问题十分有效的途径,你可以充分利用。
律师参与社会活动,担任社会职务的途径基本就是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委员、青联会委员、妇联会委员、新联会委员等。
当然,参与社会活动,担任社会职务是必须要履行职责的,不能挂名,不能为了私利而参与、担任,更不能把社会职务当成护身符,利用社会活动、社会职务进行非法活动。
总之,我的意见是作为律师,在有机会的情况下还是要参与社会活动,争取社会职务的。
以上仅为一家之言,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