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9:16:12来源:法律常识
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时为了子女抚养问题而与对方争执不下,甚至由此而导致离婚的问题一拖再拖。其实他们往往都在担心一个问题——一旦离婚后失去了抚养权,则自己今后都难以再与孩子在一起并且对孩子今后的成长也不放心。然而,本离婚律师认为,虽然在离婚时确定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但这个结果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离婚后仍有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起变化。这其中最可能改变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便是因为孩子自己的意愿。
根据目前法律的规定,孩子年满8周岁以后,法院便要考虑其对于抚养问题的意见。而且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孩子的意见将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比如如下这起案件。
男女双方在多年前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而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时,双方为了争夺抚养权而使出浑身解数。最终,法院经过综合考虑后,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然而,女方在离婚后探望孩子时经常会听到孩子抱怨父亲及奶奶对于自己的管教过于严格,近乎苛刻。于是,这位女士便找到本律师,希望能为其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好在孩子即将年满8周岁。既然孩子愿意跟随母亲生活,提起做些准备工作,待孩子满8周岁后发起诉讼,只要届时孩子在法庭上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愿便可以赢得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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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这位女士开始了有条不紊地收集相关证据的工作。一切准备就绪后,本律师代表女方向法院发起诉讼,以继续由男方抚养孩子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子女抚养权。起诉后该案的进展很顺利。鉴于孩子当庭表示不愿意继续跟随父亲生活,而是愿意跟随母亲生活,加之本律师又向法庭提供了一些能够证明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证据后,法官很快便做出了判决。女方成功赢得了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