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22:01:1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两位经团风法院调解离婚的当事人收到了1份特殊的“证明”——由团风县法院出具的首份电子《离婚证明书》。
团风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在寄送纸质版离婚文书生效证明后,身在深圳的当事人由于保管不当遗失了文书生效证明。根据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他近期无法返回团风办理相关手续,一时之间心急如焚,遂联系该案件的承办法官。
该案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通过湖北法院电子送达平台向当事人发送电子离婚证明书,线上实时送达,解决了困扰当事人的急事。
▲《离婚证明书》仅载有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婚姻关系解除时间等必要事项,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之前,在法院诉讼离婚的当事人需要拿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去办事,不仅保管携带不便还容易暴露个人隐私,而要获取纸质版《离婚证明书》就必须当事人本人到案件承办法院申请核发,当事人要在法院和办事部门间往返奔波,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更是耗费时间和金钱。
为切实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隐私,回应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团风法院延伸司法服务,主动出具生效判决或调解离婚的《离婚证明书》,并推动《离婚证明书》实现电子化,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那什么是《离婚证明书》
它又有何作用
跟离婚证又有什么不同呢
别慌~
小编带您解锁《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是人民法院开具的、用以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以及解除时间的证明,其内容主要包含当事人姓名、性别、身份号码、法律文书案号及文书生效日期等必要证明信息。并明确双方的婚姻关系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解除的内容,不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问题,避免了因隐私泄露而造成的尴尬,解决了离婚法律文书不易保管携带的问题,实现了司法便民。
法院之所以向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开具《离婚证明书》,是因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户口变更、买房、银行贷款等事项时,为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须向有关部门出具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由于这些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各项情况记载非常详细,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夫妻或个人财产情况以及子女状况等个人隐私内容,会使当事人感到尴尬和不便。而《离婚证明书》不仅涵盖了裁判文书及生效证明相关内容,隐去了个人隐私信息,而且加盖法院公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经调解离婚的案件,调解书生效同时,由承办人向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经判决离婚的案件生效后,当事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生效裁判文书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承办人核实后,再向其出具《离婚证明书》。
只要当事人提供手机号码并同意电子送达,法院即可将所有材料扫描发送至当事人手机,在手机中签收即完成了送达。
团风法院始终致力于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转化,将线下业务向线上延伸,将传统窗口服务向自助服务延伸,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电子送达离婚证明书是团风法院切实对照“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要求的一项便民举措,同时也是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团风法院将进一步推出更多惠民利民举措,持续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来源:团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