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1:36:13来源:法律常识
我们做律师的,很可能对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在心里是非常厌恶的!可是是不是我们在社会实践行动当中也是在搞那些虚头瓜脑的东西。原来自己也是个典型的两面人。那么为什么我们心里讨厌那些虚的东西,而自己的行为还要做那些虚的东西?那是因为人们喜欢随大流,别人怎么做,自己也去怎样做。明知道是虚假的,你假,我假,大家均假,也没有什么需要承担的责任,大家均欢心!你如果说了实话,反而有些人脸上就挂不住了。那么,我们能不能不去故意说那个假话 ,不是教育小孩子吗“说假话是要长长鼻子的”,小朋友去了动物园看到了大象,告诉她妈妈“你看它们都说假话了”,妈妈不解,孩子就告诉妈妈缘由了。妈妈就告诉小朋友“老师那是在骗人的,大象也是大象妈妈生的。不是人说假话变成的。”,小朋友就再也不信老师的话了 ,原来老师也是骗人的。
我觉得我们作为一个普通的人,做人是需要有底线的,我们不能故意无
去说假话。我们也不去故意应付。那些假话我们可以不说,我们也不用去违心应付那些当官的他们希望我们去说的违心话,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说出我们能够说出的话来就可以了。如果不准我们说的话,我们就不能说出来 ,我们心里知道怎么回事就可以了。天机不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