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4:20:04来源:法律常识
从打开一个诉讼程序开始,到收到一份判决书结束,会出现各种类型的法律文书,一个民商事纠纷,最终就是由各种法律文书和庭审笔录,形成了一份民商事案卷,而这份案卷,就是法院写出一份判决的依据,所以说,法律文书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如果当事人自己参与诉讼,此类文书应当由专业律师代写,进而提高诉讼效果,尽可能减少诉讼风险:
一、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
我见过很多当事人自己写的起诉状、答辩状,当事人也对此不以为然,认为网上可以找来模板,包括有的法院提供了自动生成起诉状的智能终端,如果实在缺乏书写能力,这种方式是可以提供很大方便的。但是,作为原告而言,这份起诉状,也就是和法官的第一次沟通,在我在法院实习的时候,我接触了很多优秀的法官,他们往往能够通过一份诉状,提炼出很多信息,这是他们的专业和经验,所以,起诉状可能寥寥数语,但是对细节的把控,是需要下一定功夫的。
答辩状也是如此,答辩状更是对原告方的第一次全力对抗,就像打仗一样, 你如果是战场上的将军,现在敌方进攻你方城池,你如果不组织你的现有兵力,最终怕是难免溃不成军。所以,答辩状就像是出兵,一步一步地条理清晰、逻辑分明的对原告的进攻进行防守和反击。
以前写过一篇文章可作参考:
西安律师:答辩状内容的侧重点 https://www.toutiao.com/i7041378169672352269/
二、证据目录
证据目录是被很多诉讼当事人忽略的一项重要法律文书,甚至很多时候开庭时原告或者被告方手上是没有证据目录的,当然没有任何证据的除外。证据目录是法官审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也是了解双方证据对抗的核心,还有重要的作用在于通过一份完整的证据链来体现,一个完整的事实部分,每个阶段所需要体现的细节。最后,证据目录也是发表庭审意见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往往也被当事人所忽略。
还有一个不太起眼的作用也值得注意,证据往往是一大本,法官每天的工作量难以想象,你所提交的证据杂乱无章,势必会影响到法官审案子的思路甚至对当事人的印象,可想而知。
三、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
在我们国家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法庭庭审是由法官主导的,一场庭审下来,当事人能够发表意见的时间是非常紧张、有限的,所以,庭审中如果要尽可能的向法庭发表意见,就需要在质证、辩论的时候,提前进行准备,发表有针对性,进攻于争议焦点的意见。所以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有时甚至能够左右法官的判案思路的妙用。
四、庭后意见
如前所述,庭审的发表意见机会有限,在庭审结束后,综合全案包括对方的证据、意见,法庭所归纳的争议焦点你,一份庭后意见也能够起到亡羊补牢、锦上添花的作用。
结合具体的案件,可能会产生的一些程序性的文书,如反诉状、变更诉请申请书、追加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等等,不是说无甚重要性,但因为内容有限,往往无法发挥更大效用,当事人可以根据情况选择。
笔者经常接到当事人咨询,什么什么纠纷如何起诉?
这个问题很简单,有时却让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如何起诉这个问题涵盖面很广,如果想要简单了解,一句话就说清了:拿着起诉状和证据去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我也没有这么说,从确认原、被告是谁,有没有第三人开始,到整理证据,起草诉状,确认管辖法院,诉讼请求,我所团队起草了一份《民商事诉讼纠纷操作指引》和《劳动争议纠纷仲裁及诉讼操作指引》(打个广告,呵呵),详实地释明了诉讼环节和操作指引,相信能够为有所需要的朋友提供帮助,如有需要可联系,私信/电话、微信均可(白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