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14:07:50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巩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及时有效地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基层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促进群众合理性维权,全力推动法律的有效传播,真正把党史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6月25日,大石桥乡举行村(居)法律顾问签约仪式,会议由大石桥副书记贾晓东主持,大石桥司法所、淅川县赏春律师事务所、29个村(居)支部书记、主任参加会议。
签约会上,淅川县赏春律师事务所与村(居)干部进行了面对面对接,双方签订村(居)法律顾问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服务期限,发放村(居)法律顾问明白联系卡并互加微信,会上,村干部就工作中遇到的征地拆迁、土地权属、环境保护等共性问题进行了咨询。
乡党委副书记贾晓东强调,村(居)法律顾问是老百姓身边的法律专家,是我市十五项重点民生实事之一,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支撑。各村(居)要积极主动利用法律顾问这一有利资源,推动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增强村级组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大石桥乡的全面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