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16:10:40来源:法律常识
5月20日,龙岗区及各街道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揭牌成立。
据悉,这是今年3月龙岗区印发《龙岗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的若干措施》,在全市率先出台15项举措后,龙岗区快速部署、积极行动,成立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打造多元高效化解平台、大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龙岗区委常委、副区长陈列子,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应诉处一级调研员王凤海为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揭牌,区司法局领导梁文龙、张有菊,相关执法部门、各街道负责同志等参加了揭牌仪式。
打造多元高效化解平台
有效提升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水平
据介绍,龙岗区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立,将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争议化解途径,是有效推进行政争议的诉源治理、诉调对接、诉前调解的重要平台,有助于打开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解纷机制之间的通道,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前端治理效果,最大限度地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在初始阶段,实现行政与司法资源良性互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王凤海认为,龙岗区及11个街道共同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是推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扎实举措。
陈列子表示,龙岗区成立区、街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前移行政争议调解端口,将有助于实现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目标。他要求各部门各街道务必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一站式高效化解。
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
聚焦四大要素在全市率先出台15项举措
近年来,龙岗区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列为龙岗区综合试点改革项目之一。
今年5月《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正式实施,龙岗区在今年3月印发《龙岗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的若干措施》,率先全市聚焦创新体制机制、紧抓源头预防、强化复议监督、推动争议调解四大要素出台的15项举措,是贯彻《条例》的重要抓手。
据介绍,这四大要素分别为:一是创新体制机制,抓牢基层治理“抓手”。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行政争议调解平台,协同开展诉源治理,全面推行行政争议调解前置,打造“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行政争议调解联动体系。二是规范行政行为,抓实源头预防“推手”。推动完善各单位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的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发挥“办一件,影响一片”的监督实效。三是发挥复议效能,用好复议监督“助手”。充分运用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功能,建立对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建议书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实现从个案监督纠错到源头治理度。四是推行可调尽调,用活公共服务“帮手”。依托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为来访群众提供“调解-法律援助-申请复议”等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借助基层人民调解员、各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力量参与行政争议化解。
下一步,龙岗区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利用好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平台作用,及时总结提炼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经验,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将龙岗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推上新台阶。
【撰文】梅云霞
【通讯员】李俊杰
【作者】 梅云霞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