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帮忙要钱的可以吗,找律师帮忙

时间:2022-11-25 20:15:34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转自:天津高法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


律师以“找领导跑关系”为由

向当事人索要

400万元“办事费“

万万没想到

所谓“跑关系”

竟然是托人去算卦?!

律师帮人“办事”索要400万元!获刑14年!

近日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律师谎称能帮忙

出口索要400万

2018年1月,李某的两名朋友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某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受朋友家人之托,李某联系了厦门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罗某,希望可以帮朋友取保候审。


了解情况后,罗某一口答应,并狮子大开口,以“找领导跑关系”为由索要400万元。经过讨价还价,李某同意先给罗某200万元,事情办妥后再付剩下的200万元。


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2日在某酒店停车场,李某一方两次给罗某现金共计200万元。

此后李某经常找罗某

询问案件进展

但罗某却不断拖延

律师帮人“办事”索要400万元!获刑14年!

事情毫无进展

律师不断要钱

2018年春节后

罗某称事情正在办,不久后肯定能取保出来。


之后,李某了解到该案件已经移交到当地检察院,罗某那边也没有音讯,顿时感觉事情有些蹊跷。

2018年4月某天

罗某约李某和一名友人前往咖啡店见面。见面后,罗某收走了李某和友人的手机,拿出一份没盖公章的不予起诉决定书。


罗某称,当地检察院对李某的两名朋友不予起诉,检察院领导已经同意,等盖完章就生效,事情马上就可以办好。说完,罗某提出除了之前自己拿到的200万元,李某还要再给他400万元。


此时,坐在一旁的友人当场拆穿罗某,说该案已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罗某听完勃然大怒,觉得两人不相信他,借着出去打电话的名义偷偷离开。

一个月后

李某再次约罗某出来谈退钱的事,并要求罗某出具收了200万元的收条,但遭到罗某的拒绝。

随后,李某向公安机关报警

罗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

主动前往公安机关

但到案后否认上述事实


谎称“跑关系”

实则托人去算卦?

2019年6月

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起诉罗某,但罗某坚称自己并未骗取200万元,不构成诈骗罪。


但在谈话录音、

酒店停车场监控等证据面前

罗某的坚持不堪一击

↓↓↓

原来,李某一方在与罗某见面时留了个心眼,录下了双方谈话。对话中,罗某屡次表示没问题,还要求支付后续的400万元等。


酒店停车场监控也显示,在某酒店停车场,李某一方两次将手提袋、旅行袋等放入罗某的轿车后备厢。


庭审过程中

其中一证人称

2018年2月4日

罗某还曾让其帮忙

向佛祖“算”一下他业务上的事

↓↓↓

据回忆,当时罗某口述了李某两名朋友的生日、属相及涉嫌犯罪类型,求问佛祖他能否成功将他们保释出来,“结果”不如罗某所愿。


诈骗数额巨大

被判刑14年

公诉机关指控,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思明法院审理认为

现有证据足以认定罗某以帮助办理取保候审、找领导跑关系等为由,从李某处骗取现金200万元,且在李某的追讨下予以否认,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符合诈骗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


综上

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

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四年

并处罚金15万元

退赔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200万元


最后小编想提醒各位

每个案件和程序

都要依照法定程序来进行

如果要委托律师

必须通过正规的法律程序

而不是走歪门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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