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23:45:34来源:法律常识
01 案情摘要
2021年6月10日至7月7日间,19岁的小刘连续六次盗窃苹果旗舰店单价为1999元的airpods pro共15对。7月7日的第6次盗窃中,小刘被苹果旗舰店保安抓住并报警,随即被传唤至派出所,7月8日被拘留于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8月1日公安向检察院报请批准逮捕。
7月10日,小刘父母经人介绍找到上海瑞美克律师事务所王刚律师,委托王律师为小刘提供辩护服务。
02辩护思路
接受委托后,王律师立即安排会见小刘了解案情并进行法律辅导。充分了解案情后,王律师多次陪同小刘父母前往派出所、审理队表达赔偿意愿,在征得公安同意下多次前往苹果旗舰店、苹果公司,拟就此事进行赔礼道歉、退赃退赔。但苹果公司始终不积极处理此事,不愿对接小刘父母,并向公安表示不接受退赔,不愿出具谅解书。
在与苹果公司协商退赔一事屡屡碰壁后,有着多年刑事辩护经验的王律师深知这类财产犯罪案件,向被害人退赔、获得被害人谅解对嫌疑人取保候审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王律师遂立即调整辩护思路,从各方面向办案机关提交小刘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意见。
首先小刘今年以优秀毕业生顺利被英国爱丁堡大学建筑专业录取,7月26日将正式入学,希望办案机关考虑小刘系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充分考虑对其取保候审。
其次即使小刘父母一直做好赔偿准备,多次尝试与苹果公司协商退赔一事,但苹果公司不接受退赔,态度坚决。本案中组织双方进行和解,是办案机关落实刑事和解制度的职责所在,且本案也具备和解的条件。希望办案机关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能够组织调解。
再次小刘在苹果旗舰店盗窃耳机被保安发现报警后,一直待在原地等候,没有逃避之意,后民警将小刘带至派出所。小刘具有法定自首情节,且到案后如实供述,悔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小刘未满20周岁,刚准备步入大学校园,涉世未深,对于法律规定和社会情形缺乏足够认识,实属年幼无知,法律意识淡漠。且小刘一贯遵纪守法,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
最终,在王律师与警官、检察官多次沟通、交流辩护意见、积极推进刑事和解事宜后,在报请批准逮捕阶段,检察院终于同意预收赃款。8月9日,检察院对小刘不予批准逮捕。
03律师结语
犯罪数额较大的财产犯罪案件中,嫌疑人退赃退赔、被害人出具书面谅解后,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在本案中,受害方不接受退赔、不愿出谅解,王律师多次举证、与办案机关交流意见,推动刑事和解,终于征得检察院同意,代收退赔款项,小刘得以取保候审。
8月9日上午,小刘父母前往看守所接小刘回家团聚,小刘及其父母对王律师的努力十分认可,对王律师辛苦工作也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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