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找债务律师哪里找,南宁市找债务律师哪里找啊

时间:2022-11-26 11:52:06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石荣标)近日,江苏扬州永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媒体举报称,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为转移自身风险,恶意串通、隐瞒真相,和另一当事人精心设置陷阱,致企业面临倒闭。事实到底如何?是否如该公司所说,中信银行个别分行存在给无辜企业挖坑设陷的问题吗?

为转移自身风险 一民企指控中信银行南宁分行挖坑设陷

中信银行南宁分行

好心帮人担保

“举例来说,张三和李四从银行贷款后,钱款被李四卷走潜逃。银行找不到李四,就告诉张三,李四跑了,为了挽回我的损失,咱们一起另找一个人,把他的钱骗来给我,弥补我的损失。于是就找到了王二麻子,冤大头产生了。”日前,中国商报记者在广西南宁采访时,江苏民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宏文以最简明扼要的方式描述了案情。

陈宏文是江苏扬州永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永艺地产)代理人,他口中的“王二麻子”即指扬州永艺地产。

2013年9月,江苏扬州永艺地产老板倪德富接待了到广西南宁发展的老乡郑华。郑华和妻子是广西南宁拓均洋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均洋公司)和广西顺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顺澳公司)的老板,从事钢铁以及其他大宗金属商品经营。

倪德富和郑华有过资金往来,每次仅凭口头承诺,郑华都连本带息如期履约,因此倪德富对郑华的诚信度颇为认可。

不久后,郑华再次回到扬州。和他同行的还有中信银行南宁分行东葛支行副行长黄磊等人。

因经营大宗商品钢材和铝锭,郑华急需流动资金,此行目的是请求永艺地产能够为他担保。

购买钢材铝锭,不久即可偿还,有银行副行长支持,再加上以往郑华在倪德福心目中积累的“诚信指数”,倪德富答应了郑华的请求。

2013年11月11日,银行与拓均洋和顺澳公司公司签订了额度为1.69亿元的组合贷款《综合授信合同》,永艺地产也同意给顺澳公司提供担保,并与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签订了额度为1.4亿元的“(2013)桂银最抵字第08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岂料落入“陷阱”

担保合同签订了,但倪德富的麻烦也随之而来。

2015年,扬州永艺地产公司收到了广西青秀区人民法院传票,案由为拓均洋公司和顺澳公司没有如期偿还贷款,银行将两公司和为其提供担保的永艺地产起诉了。倪德富说,此时,他才发现自己上了当,掉进了郑华和银行“精心设计的陷阱”。

“郑华过去讲诚信,其实是逐步解除我对他的顾虑,为以后的担保做铺垫。而且中信银行的副行长黄磊亲自陪郑华到扬州,真实目的是‘考察’我的担保实力。这是个精心设计的骗局!”永艺地产公司负责人倪德富表示。

倪德富说,当初之所以敢为郑华提供担保,是看郑华的贷款理由为购买钢材和铝锭,但实际该笔款项根本就没有用到借款用途上,而是被银行内部“封闭操作”,借新还旧,替郑华偿还了他及其拓均洋公司此前欠下中信银行的贷款和利息了。

“当初无论是郑华还是黄磊,都没说贷款用途是‘借新还旧’,如果说了,我也不可能把这么高的风险揽到自己身上。”倪德富表示。

认为自己受了骗,扬州永艺房地产公司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有人携款潜逃

郑华真的和中信南宁分行联手制造骗局,将扬州永艺地产公司给诓进来了吗?

扬州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原来,在2012年,到广西南宁寻找商机的郑华经人介绍,认识了被称作为广西壮锦钢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孙健。此后,孙健提议与郑华一起成立一家钢铁公司共同经营。郑华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管理公司行政事务,孙健做隐名股东,负责公司的购销和融资业务。

2013年1月10日及2月5日,由孙健操作,郑华以1.17亿元“应收广西航桂实业有限公司购销合同款项”债权作为质押担保,以拓均洋公司的名义,从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分别贷款5000万元和2900万元。

此后,几经倒手,两笔贷款连同郑华个人的550万元共8450万元,均被孙健转入自己的账户并全部转走。孙健潜逃。郑华报警。

“银行的钱被孙健拐跑了,应该用当初郑华质押的1.17亿元‘广西航桂实业债权’来抵账,但是,银行却支持郑华另找倪德富,把黑锅转嫁到了永艺地产身上。”陈宏文认为,之所以银行不用郑华质押的“广西航桂实业债权”来抵账,是因为当初孙健和郑华质押给银行的这笔债权有问题,银行的放贷审核程序也有问题,很可能这笔质押债权就是子虚乌有。

银行是否有“内鬼”

采访中,记者发现了疑点。按照我国银行贷款流程相关规定,银行发放贷款都有严格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程序。那么在2013年初的第一次两笔7900万元的贷款中,犯罪嫌疑人孙健既非拓均洋公司的法人代表,亦非股东或员工,他怎么就能给该公司从中信南宁东葛支行办成如此大额的贷款,且最终使这笔贷款流入个人账户并携款潜逃呢?真如倪德富所言,银行有“内鬼”?

第一次贷款,银行是否核实了质押的1.17亿元“广西航桂实业债权”的真实性?郑华报警并不再向银行还款后,银行是否主张了该质押债权?如果该笔质押债权属实,为何还要让郑华另外找人担保重新发放贷款?

第二次贷款,在郑华和拓均洋公司7900万元贷款已成死账、孙健尚未归案的前提下,2013年11月11日,以扬州永艺地产为担保,中信银行又和郑华的拓均洋和顺澳公司签订了额度1.69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用途是购买钢材、铝锭和“借新还旧”,银行是否联手郑华虚构了这一借款用途并“嫁祸于人”?款项被用来借新还旧,作为担保人的永艺地产是否知情并同意?

在扬州市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郑华陈述,银行为了确保资金安全,对他实行的是“内部封闭操作”的程序,既将他的单位印章印鉴全部放在银行,由银行操作他的资金使用,确保第二次贷款能被用来弥补第一次7900万元的亏空。

陈宏文律师告诉记者,第二次贷款共1.44亿元发放后,未出银行,就被直接偿还了第一次7900万元贷款的本息和罚息。此后郑华陆续还上了少部分贷款,手里剩余4000万元。银行尚有1.33亿元处于亏空状态。

2014年10月28日,中信南宁分行将拓均洋公司、顺澳公司和扬州永艺地产公司等一并起诉,请求法院查封、变卖扬州永艺地产约3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为拓均洋公司偿还贷款。

陈宏文说,至此,郑华和南宁中信银行成功将债务转嫁到了扬州永艺地产头上,填补了银行7900万元贷款连本带息的亏空,永艺地产成了冤大头。

永艺地产负责人倪德富告诉记者:“中信银行南宁分行东葛支行明知郑华已经不能偿还7900万元的贷款,已经不再具备继续贷款的条件,为了堵窟窿,郑华和该行隐瞒真相,编造用途,欺骗我为郑华担保,实际是诈骗行为。”

在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中,对于上述事实,中信银行南宁分行东葛支行副行长黄磊证实,他曾让郑华想办法找抵押物,并建议其增加顺澳公司为贷款主体,并告诉郑华,采取这个办法不仅能够还掉7900万贷款,还能提高额度让郑华的公司恢复经营。在发放1.44亿元后,银行发现,郑华的公司经营不好,于是就停放了《综合授信合同》里约定的其他额度。

银行:永艺公司败诉

2020年12月8日,在中信银行南宁分行,中国商报记者希望就扬州永艺地产所反映的问题进行采访,留下采访问题后,该行办公室(安全保卫部) 黄良涵先生表示,需要向分管领导汇报,然后才能给予记者答复。

2021年1月4日,中信南宁分行在给中国商报的答复中表示:该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14)青民二初字第22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一审判决,扬州永艺地产作为担保人为广西拓均洋公司借款提供的抵押担保合法有效,中信南宁分行有权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永艺地产在履行抵押担保责任后,可向借款人拓均洋公司进行追偿。永艺地产不服上诉,但又于2016年5月撤回上诉。

而永艺地产代理律师陈宏文表示,之所以撤诉,是因一审判决后,永艺地产不服,但是双方又几经协商并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所以永艺地产方才撤回了上诉。后来,在永艺地产又向银行支付了1500万元后,双方并未能继续履行和解协议,所以永艺地产选择继续维权。

2020年7月21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运用好执法司法政策,以稳市场主体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推动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完善公平公正的司法审判机制和司法监督机制,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执法司法环境。此前,中信银行行长孙德顺因“严重违纪违法,系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被开除党籍和逮捕,其“罪名”之一就是“不支持实体经济”。

“对于我们公司来说,中信银行已经不仅仅是‘不支持’那么简单了,中信银行在发现自身存在过错,产生风险以后,他们竟会主动给正常运营的企业挖陷阱,嫁祸于人。”扬州永艺地产负责人倪德富表示。

为转移自身风险 一民企指控中信银行南宁分行挖坑设陷

中信南宁分行给记者的答复

银保监局:银行贷款“三查”不尽职

2020年6月1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在给永艺地产的举报告知书上显示,该局已经受理“原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行长黄磊、原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客户经理任亮亮违规放贷”的举报事项,并按照程序进行调查。

对永艺地产提出的“郑华涉嫌骗取贷款罪或贷款诈骗罪”的举报事项,属于刑事案件,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处理,建议永艺地产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9月11日,该局调查意见书显示:“……在上述贷款办理过程中,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和东葛支行有关经办人员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问题,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已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处分,我局也将对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存在的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暂未发现黄磊和任亮亮存在违法发放贷款及骗取贷款的证据。”

公安:应当案发地报案

采访中,中国商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十大队了解到,目前,犯罪嫌疑人孙健仍然在逃。孙健,福建周宁县人,1974年3月1日出生。调查发现,孙健之妻倪某携带长子孙某懿于2013年3月20日从广西边防前往越南;孙健于2013年3月23日从广州白云机场口岸出境逃亡越南。次子留在福建老家读书。目前,孙健及其妻儿去向不明,追捕工作仍在进行。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莫姓大队长则告诉中国商报记者,本案案发地是江苏省扬州市下属的高邮市,如果郑华和中信银行南宁分行东葛支行涉嫌经济犯罪的话,永艺地产应该到案发地报案。

银行和客户本来是互惠共赢的合作关系,银行应该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但是,在本案中,中信银行的风控能力和信贷制度的执行,以及是否存在为规避自身风险嫁祸于人,该笔信贷纠纷是否会给中信银行造成信誉危害以及是否存在严重破坏经济秩序或涉嫌犯罪等问题,中国商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