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14:30:14来源:法律常识
【珠海律师、珠海律师事务所、珠海法律咨询、广东集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缓刑期间“放飞自我”,不假外出,拒绝报道,被警告后仍不改正。决定,取消缓刑,重新收监!
2021年,小李被A市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在缓刑考验期内,小李两次不假外出至B市,被A市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警告。
小李在收到两次警告后,仍不遵守管理规定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因此,A市社区矫正机构向法院建议对小李撤销缓刑,并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材料。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在缓刑考研期间内,违反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不思悔改,情节严重,决定对小李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缓刑就是缓期执行所判决的刑罚。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先行由法院宣告定罪,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不收监执行所判刑罚。
也就是说,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了相关规定,所判刑罚就不再需要收监执行。
可以说,缓刑是一个给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的机会,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适用缓刑。
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另外,对于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并不是完全自由的。
根据《社区矫正法》第21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10天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由矫正机构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虽然缓刑考验期内,缓刑人员不要求被收监服刑,但是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依法进行社区矫正。
根据《刑法》第75条的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缓刑人员应当遵守四点规定。
一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是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是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在缓刑考验期内,根据缓刑人员的表现,既有积极的后果,也有不遵守相关规定的消极后果。
在考察期间,缓刑人员积极进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缓刑考验期满,原来宣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就比如本案中,小李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如果他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缓刑的相关规定,三个月期满以后,法院原来宣判拘役二个月的刑罚就不需要再执行了。
倘若缓刑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督管理规定,会被社区矫正机构给予训诫、警告、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的处罚。
如果考验期内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拒不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除了可能会被社区矫正机构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
对于缓刑考验期内,缓刑人员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前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也会被撤销缓刑,并且把前罪和后罪所判的刑罚,一并予以执行。
宣告缓刑本应是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的开始,无论是考验期内不遵守法律规定,还是再犯新罪,都只会让以后的日子越来越有“判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