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15:04:28来源:法律常识
楚天都市报9月22日讯(记者余皓)李某在一家健身会所当游泳救生员8年,后被会所变相辞退。李某无奈之下求助本报公益律师朱宏伟得以法律援助,后经济困难的他又因缺钱难以补缴社保。朱律师再次伸出援手,借款5万元帮助李某补缴了社保。今日,现年58岁的李某告诉记者,本报公益律师对他的无私帮助,让他感受到社会温暖。
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公益律师朱宏伟(右)接待来访者
李某于2007年5月到汉口一家健身会所当游泳救生员,一干就是8年。2015年8月,会所以放长假为由将李某等员工变相辞退。2015年12月,李某辗转来到武汉市民之家,向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曾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殊荣的朱宏伟律师求助,希望讨回应得的血汗钱。
公益律师朱宏伟当即对李某提供法律援助,并在第一时间将该健身会所告上江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仲裁裁决健身会所向李某支付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共计9万余元,且要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
之后,该健身会所老板故意将会所工商登记主体注销,来了个“金蝉脱壳”。健身会所不在了,该找谁维权?朱宏伟律师向江汉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他认为健身会所未对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相关待遇进行清算处理,会所的两名股东应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遂依法追加两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承担清偿责任。
2018年9月11日,李某在本报公益律师的帮助下,顺利拿到了股东支付的9万余元执行款。但补缴社保的裁决书因补缴主体的问题未得以执行,健身会所的股东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审理后认为社会保险的管理是行政机关的职权,就欠缴发生的争议属行政管理范畴,李某要求补缴社保不具备执行条件,遂作出不予执行裁定书。
本报公益律师朱宏伟为求助者提供法律援助
2018年12月,李某再次向公益律师朱宏伟求助,朱律师建议其先自己筹钱到社保个人流动窗口补缴社保,然后再向健身会所的股东主张社保损失赔偿。因李某早年离异,独自抚养儿子培养其子上了大学,家庭经济较困难,无力一下子拿好几万元补缴,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朱律师开口借款5万元。朱律师二话没说,毅然为这名萍水相逢的弱者伸出援助之手,借给李某5万元以解燃眉之急。
此后,李某将他拿到的9万元执行款以及这笔5万元借款,一并交给社保机构补缴了社保。在办理完补缴事宜后,朱宏伟律师作为李某的代理人再次将健身会所的股东告上法庭,要求股东赔偿相应的社保损失。今年8月,武汉中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股东赔偿李某社保损失共计6万余元。
拿到这笔赔款后,李某迅速将5万元借款还给了朱宏伟律师。今日,李某告诉记者:“朱律师能给我提供法律援助,我就感激不尽了。真没想到他会借款给我救急,真的是太感谢了……”
公益律师朱宏伟在接听电话,为求助者释法解惑
据了解,党员朱宏伟律师从业28年来,热心公益,为困难群众打官司多次自掏腰包提供车辆、存款等担保。2014年他向武汉市妇联家暴庇护站项目捐款1万元,向武汉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捐款5万元。近年来,他带领公益律师团队为4000余名困难群众依法维权,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荣获湖北省及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