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15:56:43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部署工作中明确提出,适应我国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这一理念指引下,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在校大学生涉嫌故意伤害案(轻伤二级)的过程中,能动落实法律要求,积极主导该用尽用,通过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公开听证机制等方式,促进当事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并结合犯罪嫌疑人郝某某的犯罪情节及其在校大学生身份、在校表现、认罪态度、赔偿情况、未来发展等多方面因素,依法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
年轻气盛
同寝室友因琐事拳脚相向
2021年6月的一天,在校大学生郝某某深夜返回宿舍后,因琐事与室友李某某发生争吵,进而产生肢体冲突。在打斗过程中,郝某某将李某某眼睛打伤。由于伤情较重,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李某某及其家人选择报警,经依法鉴定李某某伤情为轻伤二级。
能动履职
创新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考虑到本案案情较为轻微,且犯罪嫌疑人郝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为大学室友关系,纠纷起因为生活琐事,认为存在达成刑事和解的可能,便积极开展沟通调解工作,建议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根据我院出台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申请赔偿保证金提存。
依照犯罪嫌疑人家属申请,承办检察官邀请小店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小店区司法局公证处公证员召开联席会议。会上,分管领导深入介绍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的出台背景与运行程序,承办检察官汇报了本案案情与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的理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依照赔偿标准提出提存数额建议,公证员对提存账户进行说明。在就提存事项达成一致后,承办检察官征求被害人意见,依法对郝某某作出无逮捕必要的决定。
公开听证
不起诉决定护航少年成长
在犯罪嫌疑人家属及时提存赔偿保证金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秉持促进刑事和解、修复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和谐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走访工作。在承办检察官的努力下,犯罪嫌疑人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双方家长握手言和。
承办检察官在对犯罪嫌疑人的日常在校表现、同学相处情况、双方当事人赔偿谅解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后,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决定就是否可以对本案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召开听证会,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会上,承办检察官汇报了本案案情,并就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表现、双方赔偿谅解情况等进行说明,三位听证员围绕听证会议题向检察官、当事人进行了细致地提问。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日常在校表现良好,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且被害人已对其表示谅解,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不起诉意见。
会后,郝某某表示,自己作为本次听证会的亲历者、参与方,对自己当初的冲动行为表示深深的悔恨,他将引以为戒,在以后的学习与生活中时时警醒自身。三位听证员对他的反省态度表示认可,并希望他珍惜自己的青春年华,做一名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有责任、有担当的新时代优秀青年。
6月8日,我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次案件的办理综合运用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和公开听证机制,实现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不逮捕、不起诉,既是我院能动履职,充分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一次成功尝试,也给了犯罪嫌疑人一次重新改过的机会,让他能够再次踏上光明的未来。
随着社会治安情况的不断改善,司法办案实践中轻罪、轻刑率大幅上升,司法办案理念、政策已发生较大变化。面对新时代的挑战与机遇,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贴近群众、直面民生的工作特点,秉持“办案就是办人生”的工作态度,在能动履职中有机融通法理情,以法治力度和温度护航人民群众安心生活,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