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16:07:07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作者:王小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新一轮城市更新中“微改造”(区别于“拆除重建”)的主要实施模式,正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开展。在这一过程中,虽没有当年棚户区改造征收那么大的动静,但却也有很多影响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不容忽视的问题。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的意见》,就老旧小区改造中的若干具体操作问题做了细化规定。其中,居民们最为关心的外窗护栏拆除等问题已有了结论。
想当年各家各户争先恐后安装外窗护栏那一波,相信很多居民朋友都记忆犹新。那些年社会治安远没有今天这样好,社区也没有保安这一说,天一黑翻窗入室盗窃的案件频发,睡着睡着觉屋里就站一陌生人。好多人害怕,于是有人就琢磨出了外窗护栏这么个玩意儿。
装这东西吧,互相传染。一楼最危险啊,是个成年人一迈腿儿就翻进去了,所以一楼就先装了一排。
这一装不要紧,直接在一楼脑袋顶上形成一人工平台,再搭一防雨棚、木头板,二楼的又觉着不安全了。就这样一层安完二层安,骨牌效应,最后整栋楼的窗外是无一幸免。
外窗护栏安上了确实心里觉得安全,但事实上却有着潜在的安全隐患:
一是外窗护栏阻断了起火时人们的逃生通道,即便消防云梯升到窗前了,也需要破拆上一阵子人才能钻出来。要是消防车没及时赶到,你自己根本跑不出去;
二是很多人利用外窗护栏这扩出去的一小块面积放置花盆等各种杂物,让护栏变成了储物空间。风吹日晒雨淋之下一旦护栏不堪重负翻倒下去,楼下是谁路过谁倒霉,谁停车谁等着被砸一坑。
再者,外窗护栏没有一个统一的外观设计和尺寸标准,什么造型的都有,什么颜色的也都有,不仅不够美观,还可能因“超宽”“超高”等毛病而妨碍了街坊四邻的采光和从窗户向外眺望的权利。法律上可能构成对相邻关系的侵害。
事实上,当年就有居民曾对此指出,家家户户都挂一飘窗,这楼体能承受得住吗?会不会造成严重的居住安全隐患呢?
以往,也曾有人因外窗护栏的纠纷找过城管或者居委会,但结果一般都不尽如人意。这东西究竟算不算违建,也是观点不一。
然而到了2022年3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的意见》,其中明确强调老旧小区改造必须坚持拆违在前,先拆违再改造施工:
坚持先拆违再改造施工。节能改造、抗震加固等改造类内容实施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先进行拆除违法建设、治理开墙打洞、治理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等治理类内容。
为确保规划设计施工质量,同意拆除外窗护栏等治理类内容,方可立项。居民不同意拆除外窗护栏等违法建设,居民所在楼栋不列入年度改造任务计划,不开展改造工程施工。
这就在政策层面为老旧小区改造中外窗护栏、加建飘窗的命运给出了结论: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外窗护栏、飘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属于违法建设!
2022年3月27日北京卫视播出的《向前一步》节目中明确指出,根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2条的规定,本规定所称的城镇违法建设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城镇建设工程,以及逾期未拆除的城镇临时建设工程。
据此,节目中的相关专家指出,动辄伸出去快1米的外窗护栏、飘窗属于无争议的违法建设。
此前多年物业、居委会并未对居民的自行搭建行为进行制止、劝阻,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但不能因此就主张飘窗合法或者在拆除后应予补偿。
“违建不补”,是行政补偿行为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固然居民群众会主张当年安装护栏、外飘窗时支出了一笔不小的开销(有的甚至花费高达数万元),但按照目前的拆违、老旧小区改造法规、政策,拆除护栏、外飘窗是不能给予任何补偿的。
至于居民群众所关心的社区安全防范问题,则可由改造后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等设施加以解决,靠外飘窗来防贼的年代,或许真的已经成为历史了。
在明律师要提示广大期盼老旧小区改造的居民的是,拆除外飘窗才能实施改造,这样的规范、要求绝不是北京市一个地方的,未来将会铺开到全国各大城市。
大家都会面临和自家外飘窗说拜拜的时刻,这或许就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所必须经历的过程。
而如果居民坚持不同意拆除外飘窗等违法建设,一会导致改造项目的搁浅,从而令所在社区丧失参与改造的机会;二不排除会招致所在街道、乡镇政府的违法建设查处,一旦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决定下达,该拆还是要拆,而且会由自行拆除演变成强制拆除,居民将会因此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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