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15:32:11来源:法律常识
XX电器产品代理销售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产品插座/转换器在指定地区进行代理并作市场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授权期限
甲方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作为XX年度甲方产品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的 级代理/经销商,授权期限为XX 年___X_月____日至XX年 XX月XX日止。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的市场推广进行支持,并对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2、 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功能性问题的投诉;提供热线电话XXXXX
3、 合作期间,配合乙方进行市场宣传;
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代理商的业绩调整代理商制度、代理商结构、代理价格和代理折扣,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其它方式通知乙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甲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甲方均不另行通知乙方;
5、 甲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标准符合检验合格的各项标准要求。若有不良品,属甲方责任的,甲方保证包修、包换;
6、甲方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代理价格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7、 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探讨会、培训等活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
2、 在代理甲方产品的同时不得代理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
3、 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4、 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有任何破坏甲方商誉及品牌的行为,并负责对本代理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 乙方应承担售后服务之义务,对市场因产品原故或顾客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反应,作出相应的解释,退换或维修的服务行为,以维护恒盛品牌和共同服务大众的宗旨;
6、 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利用自身企业优势进行甲方产品及服务的市场推广;
7、 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LOGO等,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8、 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9、 乙方将应邀参加甲方组织的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代理商探讨会、培训等。
四、 支付/结算条款
1、 乙方需甲方供货时以传真正式订单为依据,提早十天计划订单,让甲方确认发货时间。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发货时间时,应付全款,以汇款凭证为准。甲方确保发货时间,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3、 甲方按要求为乙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乙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乙方登记的地址;如乙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与甲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在合作期间,必须严格的遵守本协议的条款,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 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2、 由于一方原因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供货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
七、 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 争议解决
1.协商
在发生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 商的通知后6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i) 仲裁应在宁波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ii)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同意受该裁决约束,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合同下的其他义务。
九、 其他约定
1、 合同有效期:2005 年1 月 1日到2013 年1 月1 日;
2、 以上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一起组成一份完整的协议,共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协议、纪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4、 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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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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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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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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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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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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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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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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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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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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