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17:35:15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饶金祥律师,专注刑事案件,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坐标厦门。
曾经代理过一起台湾同胞在大陆涉嫌贩卖毒品的案件,嫌疑人家属都在台湾,除了办理委托手续的时候来过大陆,其他大多数时间都留在厦门,案件比较严重,所以各项程序下来持续的时间很长,再加上寄送衣物、汇转生活费的一些特殊规定,嫌疑人家属寄送衣物、生活费非常不便利,所以基本都由我去帮忙处理,而我大多数时候也都托付给团队的实习律师代送、代汇,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异样之处。况且,在我当年实习以及作为团队律师助理期间,我也是乐呵呵地帮忙寄送各种衣服、转汇生活费,如果非要说有尴尬的情况,那便是寄送女性衣物的时候,由于窗口处接收衣物的保安(或协警)按规定都需要打开全部包裹,一件一件仔细检查是否有金属扣、夹带违禁品等,初时面对保安大叔一丝不苟检查女性内衣物的画面稍有羞涩,但是只能强作镇定。
在上述台湾同胞涉嫌贩卖毒品的案件中,我自己去转汇生活费多次,也帮忙送了几次衣物,都是在会见的时候顺带去办理的。有一次,衣物很多,我提了两大包前往窗口,偶遇一位同行也在帮忙寄送衣物,他在那边骂骂咧咧,在他和别人通电话的言语中搜集到零碎的信息显示,这位律师同行非常不满代送衣物,电话另一头应该是他熟悉的朋友或者同事,三五分钟的短暂通话下来,抱怨的言语耳测占据一大半的时间,而我看他手上的东西,也仅有一个小袋子而已,后来摊开来检查,也就几条男士内裤和几双冬天的袜子,在我看来,是极小的事情,也许在他看来,是时间的代价,时间就是生命。
在我执业办理刑事案件的这些年中,见过形形色色的家属,也见过形形色色的同行,在有意无意之间,我听到了不少同行对于帮住被羁押的当事人寄送衣物、汇转生活费的一些看法,大体上两种,一是不行,觉得掉价,奇耻大辱;二是正常行为,毕竟是法律服务行业。在我而言,比较倾向于二,即对大部分提出这类请求的家属,我都表示愿意帮忙,且不觉得是在使唤自己,而是双方平等、信任、互助的交流模式,但是如果确有不便,也会尽力想办法沟通,看是否有折衷方案。
在办刑事的过程中,遇到的当事人家属,有穷,有富,有近,有远。律师某种程度上确实是属于“精英”群体,毕竟能通过司法考试,算是通过里某种分级的筛选。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仅有少量律师才能跻身“上流”,司法考试的筛子,筛条间隙很粗,并不完全代表通过的都是优良品,你我这种,或许都是平凡的人群里及格品,没必要自视过高,律师也是万千职业的一种,每个人的时间都是生命,可不是每一分钟每一秒钟都必然要量化为金钱,
我相信,多数家属都是理智的,理智的家属一般都会和律师平等沟通,就比如对待是否代送衣物、代转生活费,提出这些请求,从我看,大体上是因为确实不方便,如人在外地、工作时间不凑巧抽不出时间过去寄送,又如,对于汇转生活费的规则操作不便利,因此,对这类请求,并不用过于激愤地认定为是对律师的使唤,这是很正常的法律服务的小小延展。如果律师觉得家属不理性且对待律师如同使唤佣人,呼来喝去,毫无礼貌,只要真的不是那么苦,没有无米下锅之苦,能够不接这个案子的就干脆不接。
想起一件事,之前在浙江金华代理一起非法集资的案件,我知道当事人家庭的情况较为糟糕,当事人和我是老乡,家都在福建龙岩。一次会见,恰逢天气转热,他家人托我带来的衣物仅有内裤、袜子,当事人提出帮忙寄送一些短袖衣物,会见结束以后我立即给家属打电话,家属责备自己想的不周到,托我在附近直接买几件短袖,我比较了看守所附近几家专门针对被羁押人员开设的服装店、便利店,费尽口舌砍价,甚至还拿出淘宝搜索比对价格,最终软磨硬泡获得较低价格,45元一件购买了三件,店老板是绍兴人,一口绍兴普通话“好了嘞,好了嘞,再少我就要亏死了啦噶”。
当然,家属不知道我在这里自己给自己加戏这么多,但是这个过程让我稍微舒心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