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8 03:27:09来源:法律常识
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小额贷款或经济纠纷。这时,如果通过正常的民事一审程序提起诉讼,可能会带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所以很多人认为诉讼“不划算”,不了了之。但是民事诉讼法已经规定的支付令程序可能会帮你解决问题。成都借贷律师从四个案例来看民事诉讼监督程序:
申请人工成本付款单。
申请人A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称2019年,被申请人聘用申请人在某电站工作。完成后,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的12400元尚未还清。2019年6月15日,被申请人出具欠条,承诺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工资。申请人多次请求未果后,向你院申请支付令,要求你院督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12400元。
法院认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签发如下支付令:
被申请人赵应在收到本支付指令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A支付劳动工资12400元。
被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我院;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托付单具有法律效力。
民间借贷的支付指令。
申请人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称被申请人张于2018年7月23日向申请人乙借款2.5万元,并制作借条,同意于2018年12月23日清偿。2019年8月15日,被申请人微信还款1000元,仍欠2.4万元,申请人多次催收失败。同时,除民间借贷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其他纠纷。现申请人乙请求向被申请人张发出支付令,要求被申请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4000元。
法院认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签发如下支付令:
被申请人张应于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B支付贷款本金24000元。
被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我院;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托付单具有法律效力。
由此可见,与繁琐的诉讼程序相比,如果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可以联系债务人,债务人不存在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况,那么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将民事诉讼监督程序作为一种“暂定”程序,如果对方未提出有效的书面异议,可以节省大量的诉讼费用。如果大家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或者了解的,可以咨询成都借贷律师。